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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成性(NP)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海明月
突然,他感觉到伸出的手臂上有一个湿热的舌头,轻轻地舔了几舔,酥酥痒痒的,不禁低声地笑了起来,脸在青曦光裸的脊背上蹭了蹭,“恩……青曦……”
青曦没有出声,而那个湿热的舌继续舔着。蓦地,李暄惺忪的睡眼一下睁大了,瞌睡早不知了去向,这不是青曦的舌。那舌粗糙有刺刺的感觉,长长的,而且,嘴间还毛茸茸的,似乎是皮毛。
李暄呼的坐起,却看见床前两簇绿莹莹的光芒在微微的晨曦中闪烁着,一团庞大的毛茸茸的东西盘坐在地下。
“野兽!”李暄的大脑中急速跳出这个词,而双手已经急中生智地抡起被子,将那野兽扑头盖脸地压在被子下面。
“青曦,快起来!”来不及解释,李暄一个飞跃扑了过去,将被子紧紧地压在身下,那被子下面的猛兽发出愤怒的低吼,一边扭动着身体挣扎起来。
熟睡中的青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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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然被李暄慌急的喊声惊醒了,见李暄紧张地压在锦被上,并且诡异地不停起伏,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是却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安全受到了威胁!
无计可施的青曦帮不了李暄,只有大声叫喊:“快来人!救命!”
尖锐的喊叫彻底打破了黎明的宁静,长长的尾音还袅袅的没有消散,少峰和夜迦双双飞扑而至,见房门半开,地上似乎有水迹,心里同时揪紧了,顾不得自身的安危,夜迦“咣”的一声踢爆了房门,却见李暄已经被掀翻在地上,还没有爬起来,而青曦尖叫着,手忙脚乱地扑过去护在李暄的身前。
少峰和夜迦同样的心思,抢过去一把揪起了李暄,少峰顺手抄起一个红木圆凳,狠狠地就要往不断乱拱的锦被上招呼。
就在这时,锦被下面窜出一个尖尖的嘴巴,随后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也钻了出来,毛色雪白,两只眼睛绿莹莹的,衬托着鲜红的长舌,分外吓人!
青曦尖叫出声,“啊!是狼!”
少峰立即认了出来,那是跟随在苏牧身边的罕见的白色巨狼!他停了手,却神色戒备地审视着,手里没有丝毫的放松。
夜迦将李暄和青曦隔离到比较安全的地方,疑惑道:“哪里来的狼?这白色的狼倒是少见。”
那白狼舔了舔嘴角,将粘在嘴角的被它扯碎的棉絮舔干净,正在众人惊讶的时候,忽然抖了抖身上的长毛,它雨夜里急跑了一夜,被雨淋的湿漉漉的,此时一抖,身上的雨水溅了众人一脸一身。夜迦素来爱洁,见这畜生嚣张不在乎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伸袖擦了擦脸,怒道:“你这个死畜生!看我不剥了你的皮!”
那白狼冲着夜迦呲了呲牙,显然非常蔑视夜迦的威胁,随即又朝着李暄低低地嘶吼了起来。
李暄有些莫名其妙地瞪大了眼睛,不明白白狼为什么突然跑来找自己,夜迦笑着说:“这可真是人有人言,兽有兽语,喂,李暄,快看看你相好的远道而来,和你说了些什么?”
李暄白了夜迦一眼,“呸!胡说八道!我怎么知道它说些什么!”
还是少峰心细,看见白狼的颈项间挂着一个油纸信封,笑道:“这白狼怕是充当信使吧,是不是苏牧派它来给你送信的。”
边说边伸手要去解那信封,谁知白狼摆了摆头,不肯让少峰近身,少峰气极骂道:“死畜生!狗眼看人低!”
青曦除去了惧怕,听到少峰的话,不禁笑了起来,“哈哈,不是狗眼,是狼眼。”
李暄急欲知道苏牧带来的消息,走上前去,伸手解那信封,这次白狼倒是没有拒绝,很驯服地低了头,任李暄解颈项间的绳索。
少峰和夜迦见状怒极,少峰没有说话,夜迦却非常生气的撇了撇嘴,骂道:“死畜生!有你好看!”
李暄见层层的油纸细密地包裹着,打开一看,是苏牧的短笺,清秀的小楷,写着前几天不负李暄所托,已经找到小葵,妥善安排好了,不日进京会面。
备战
少峰斜了斜眼,见李暄一脸的喜形于色,却觉得异常的郁闷,昨夜的气还没有消尽,大清早又来这么一出“鹊桥相会”,三分的火气又长成了七分,偏偏李暄只沉浸在喜讯当中,丝毫没有看出来,少峰的脸色不由又青了几分。
夜迦的脾气火暴,一点儿不会敛,见李暄的笑容实在碍眼,冷哼了一声,手中的拳头攥了又攥,要不是见李暄眼圈处一片乌青,拳头恐怕早已经招呼过去。
青曦瞅瞅两个人的脸色不善,急忙笑道:“叫这巨狼好吓人,连衣服也没顾得上穿。天还冷得很,先穿了衣服再说!”暗地里扭了李暄一把,忙拖着他去穿衣洗漱,远离这风暴的漩涡。
伸手将最后一颗纽扣系好,青曦微微叹了口气,“你啊,要说你傻恐怕全天下的人都不信,要说你聪明,哎呀,我自己也觉得说不过去。刚才没看见那两位的脸色,都铁青了,你还不知觉,笑得十足一傻瓜!你自求多福吧!”
李暄不甚在意地坐下,笑道:“有什么可生气的,不就是带了封信来,又没有藏私,好象我干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儿似的。”
青曦拿一柄角梳将李暄散乱的头发梳齐,束了起来,用发簪簪住了,“说句不厚道的话,就算你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他们也不会皱一下眉毛的!哎,老实些,别扭头。”
住了口,青曦微微思忖片刻,“算了,你自己琢磨去吧。”这些话,多说无益,李暄要是花心风流,即便是说上千言万语,有什么用处呢?还不是当做了耳旁风?他要是一心一意,只言片语又怎么表达得出来?
两个人漱洗完毕,一起到旁边的小偏厅吃饭,见少峰和夜迦早已经坐好了,神色间冷冷淡淡,不似平常的模样。而那白色的巨狼懒洋洋地趴在一边,百无聊赖地半眯着眼睛。
“怎么了?都象锯了嘴的葫芦?”李暄笑嘻嘻地问道,却没有人搭理,不由吃了个憋,青曦忙笑着解围,“饭菜都上来了,都饿了,先吃饭吧。”随后吩咐小厮给巨狼端些新鲜的肉和骨头来。
小厮用一个硕大的铜盘装了满满一盘的带骨鲜肉,还没有走近,巨狼闻到血腥味儿,一跃而起,绿莹莹的狼眼瞪得铜铃一般,鲜红的长舌半吐,狰狞的模样吓得小厮惊叫一声,手里的铜盘没有拿住,“哐啷”一声掉在地上。巨狼低嘶一声,扑了过去,贪婪地叼起一块骨头,埋头大嚼起来。
李暄生气地看了小厮一眼,“哼,没用的奴才。一只狼就吓掉了魂魄。”
小厮见李暄训斥,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想去拾,看巨狼的埋头大啃的样子,打死也不敢上前,又怕又急,一幅哭不迭的样子。
一顿饭下来,吃得李暄心里忐忑,无论说什么,少峰和夜迦仿佛没有听见一样,不理不睬,只听见巨狼“咯吱”“咯吱”啃骨头的声音,诡异的很。
喝了口茶,见少峰和夜迦还是一幅冷冰冰的样子,伸手摸了摸犹红肿的嘴角,李暄决定这次绝对不会妥协,一定要抗争到底,不然,以后拳打脚踢,肯定没完没了,肯定不会有好日子过。
天已经放晴了,微微的雾岚还没有散尽,有种阴冷的感觉。李暄搓了搓冰凉的双手,快步向乾清殿走去。一路上,几个劫后余生的太监脸上还残存着淡淡的惊惶和恐惧,脸色青白,空气中似乎还飘荡着浅浅的血腥的味道,偶尔,在角落里,还有斑斑的血迹没有擦洗干净,昭显着以前残酷的屠戮。
掀开门帘,苏毓正恭敬地立在一旁,俊逸的脸在晨光中似乎有种淡淡的光芒,更显得肌肤如玉一样润泽。皇上伏在案上,奋笔疾书,见李暄进来,略抬了抬眼,低声道:“坐吧。”
片刻,皇上放下笔,疲惫地揉了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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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侍立的小太监极有眼色地敬上热茶。皇上浅抿了一口,润了润干渴的喉咙,见李暄一本正经的样子,笑了笑,连日阴郁的心情开朗了起来,“恩,难得见你安稳地坐着,果然有进益了。连着这几天奔波,乏透了,多歇几天吧,不用过来立规矩了。”
李暄也笑了笑,“皇兄体谅臣弟,臣弟怎能不多为皇兄解忧,这些须劳累,倒也不算什么。”
皇上眉头微蹙,笑意隐了下去,“可是为边疆之事?”
李暄也肃容答应,“是。”
皇上放下茶盏,注视着远方,眼神锐利深邃,“这些游牧部落自幼长于马背,弓马娴熟,彪悍如虎狼,来去如风。上百年来,我朝派了几次大军围剿,糜众多,也只是将他们驱赶得更远一些而已,始终也没有彻底解决边疆的忧患。自从先皇派神武将军霍青云率大军直捣突厥中心营地,擒获突厥的猛图可汗,双方这才签定和议,这才有了几十年的太平。可是谁知突厥突然撕毁和议,派兵进犯,虎狼之师,如入无人之境,劫掠杀戮,朕真是夜不能寐,痛心得很啊!”
李暄扬眉坦然应道,“皇上,突厥凶蛮,擅长马上作战,而我朝兵马长于步兵,可是我们可以以已之长,克敌之短,要想击败突厥,也不是没有良策。”
皇上眸光一亮,喜道:“莫非你有良策?”
李暄正视着皇上,略微笑了笑,“说句不中听的话,皇兄可别怪罪。我朝太平日子过得久了,兵马闲置已久,武官不约束兵士,寻欢作乐的多,正经办事的少,纪律涣散,队伍臃肿,行动缓慢,再加上疏于习练,面对突厥的骑兵突袭,措手不及,溃败如山倒。”
皇上听到这里,微微颔首,兵营之中的诟病,在登基之前也早已经认识到,但是忙于夺嫡之争,即位后致力于皇权的巩固,一心不能二用,只好将这诟病撂在一旁。可是谁知这诟病还是在关键的时刻,发作出来,将这王朝的危机进一步加重了,几乎将这几百年的基业推入无底的深渊。
“唔,这弊病如毒瘤,虽然除掉的时候切肤疼痛,可是必须铲除它,这朕也知道。”皇上皱紧了眉头,沉吟片刻,“多事之秋,只怕牵扯甚广,动摇军心,那朕拿什么来抵挡突厥的铁骑呢?此事还需细细考虑周全才是。”
苏毓静立一旁,波光潋滟的眸子里含着浅浅的一丝笑,盈盈地跳动着,嘴角轻挑,却是一幅轻松的样子。
李暄站起身来,郎郎一笑,“皇上若是信得过臣弟,也不需要来个翻天覆地的变革,只需挑选干之人,组成一支锐部队,详加训练。臣弟闲来无事,常想突厥骑兵习惯马上作战,胜在来去迅速,攻我军不备,而我朝军队则习惯步兵攻守,一旦交手,明显处于下风。”
皇上这几天来,担忧北疆的战事,细心揣度双方的实力和部署,对敌我双方的优劣也熟知于胸,听李暄如此说来,虽然赞同李暄的说法,可是急于知晓李暄的对敌之策,纵然他素来能沉得住气,也不禁有些着急,“这些朕都知道,别卖关子,快说说你的良策究竟如何?”
李暄见皇上如此着急,毕竟军国大事,国之根本,不敢怠慢,忙道:“突厥的战马久经优胜劣汰,再加上血统品种较中原的马优良,体格高大,耐力持久,奔跑迅速,是中原马匹所万万不及的,我们要是派骑兵与之抗衡,必输无疑。但是骑兵的薄弱环节在于下盘防卫,只要强攻骑兵的下盘,才是我们的制胜法宝!”
皇上顿时醒悟,“对,朕倒没有想到,历来战事中,绊马索也是常用的。继续说下去!”
李暄笑着摇了摇头,“皇上,臣弟所说的制胜法宝可不是绊马索。臣弟想组建一支锐,配备专用的武器,专门斩削敌骑的马腿,或者钩刺马腹,逼他们丢掉擅长的马上作战,在地上和他们一决生死。”
苏毓微一思索,笑着插言道:“王爷这法子虽然很奇妙,可是突厥骑兵不待我们的步兵接近,马刀只怕已经将我们的步兵劈成两瓣。”
皇上没有说话,尚在思索这种新奇的战术的可行之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扣击,显然这种前所未闻的战术已经引起了皇上的极大兴趣,常战常败的局面就有极大的扭转的可能。
李暄没有理会苏毓的困惑,笑了笑,“这种问题我若是没有考虑到,那也不能算是一条良策。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们有长刀,难道我们就没有盾牌,难道就只有伸着头等他们来砍不成?”
说的皇上也笑了起来,“你这猴子,难为你想的周全。”久久抑郁的心情也仿佛这晴朗的天一样,活跃了起来。
苏毓找不出什么辩驳,讪讪地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李暄重新坐了下来,神态间又有了几分凝重,“要说抵挡骑兵的马刀力劈,一般的盾牌恐怕真的难以抵挡。我苦苦思索了很长时间,要想敌对,这盾牌需要改良,这良策才能生效。”
苏毓在旁边又笑了笑,笑得艳若桃李,弯弯的桃花眼勾魂夺魄,恨的李暄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苏毓不理会李暄嫌恶的眼光,径直笑道:“说到坚韧的盾牌,微臣倒有一个法子。不过王爷尽管放心,我决不会抢了王爷的功劳。”
李暄轻蔑地撇了撇嘴,权当苏毓根本不存在一般,转开了头,不去看他狡诈得意的笑脸。
苏毓继续道:“在微臣的锦枫山庄,山间特产一种藤条,细长柔软,但是坚韧异常,一般刀斧都不能将其砍断,山里人称之‘鬼见愁’,常常用桐油浸润了,不腐不烂,山里人常用来编织捕兽的陷阱,或者用在居舍上抵挡猛兽的祸害。如果用这种藤条混合细细的铁条编织成盾牌,细密轻便,肯定能抵挡得了突厥的骑兵。”
“哦,世上居然有这种奇妙的草木?”皇上的眼眸里闪现出兴奋的神采,苍白的脸庞微微浸染了些红晕,整个人变得神采飞扬起来,“卿若能制成这种神奇的盾牌,朕的大军必定无敌于天下!这可是大大的功劳,朕一定会重重的奖赏爱卿!”
苏毓却神情极为恭顺地跪了下来,“能为皇上解忧,微臣天大的荣幸。再说这计策本是王爷所献,臣又岂能夺人所美?”
皇上笑了起来,“恩,信王的功劳,朕当另外赏赐,你们两个人珠联璧合,当真是我朝之幸!卿要什么赏赐,尽管说来!”
苏毓深深地叩头,清晰地回奏,“微臣没有他想,为朝廷尽心竭力,是为臣的本分。只求来日能成功退敌,王师凯旋。”
苏毓说的冠冕堂皇,可是在李暄听来,仿佛句句之间,都隐藏着无数的陷阱,在等着自己傻忽忽地往里跳……
番外:家的感觉
一家之主,就是能够遮挡风雨的顶梁柱,顶天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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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府,李暄就是一家之主,可是连刚进府做事的大个儿阿三都知道,府里的一家之主顶不了天,也立不了地,顶多是块软软的大豆腐。
李暄最爱说的一句话是:“还反了你们了。”这句话说的多了,门廊上养的那只绿嘴鹦鹉都学会了,一见李暄就扇着翅膀,尖声叫:“还反了你们了。”连口气都一模一样。
俗话说:“别当着矬子说个儿矮。”当然,你也不能当着李暄的面说“惧内”这几个字,类似的话也不能说,不然的话,李暄准翻脸,那比翻书还快,比惊雷还厉。
李暄最爱玩的把戏是装病,只要一装病,府里他就是老大,说一不二,他要是说乌鸦是白的,没有人说是黑的,百依百顺,那个温顺,那个体贴。可是当这个把戏玩的第五次的第二天清早,李暄眼眶乌青,一脸痛苦地捂着肚子从夜迦的屋子里出来时,这个把戏再也没有玩过。
李府的规矩是外面的大事情李暄做主,家里的小事情少峰做主。恩,好象外面的大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家里的小事情呢,谁会想让这些琐碎之事叨扰李暄?而且也没有人认为,会有很重要的事情在外面发生。
李暄最喜欢的消遣是写字作画,青曦磨墨,或者草书如天马行空,或者行书如行云流水;作画就比较随意,写意山水,花草虫鸟,墨意酣然。都知道李暄书画双绝,住得久了,熟识了,渐渐的,就有人上门来求字画,高兴了,不拘什么都成,不高兴了,千金也难求。
世人也都知道李暄的篆刻功夫天下无双,见他的书画之上,或圆或方,字体圆润流畅,俱是难得的珍品,可是当有人捧重金想求刻一印时,李暄不安的望了望四周,笑道:“呵呵,伤了手指,刻不成了。”于是众人不胜唏嘘,惋惜不已。
最让李暄快活的日子是元宵佳节,兴致盎然地出去转转,乱花渐欲迷人眼,呵呵,两只眼睛可真不够用的,渐渐也就忽视了眼前人逐渐愤怒的铁青变色拉长的脸。
李暄痛恨听戏,好好的一句话,偏偏要拐了十七八个弯儿,扯的长长的,从来没有耐性听那铿锵顿挫的曲调。不过,如果青曦想听,他也能忍着性子,听上一两出,要问他唱的好不好,不管什么戏,都会说:“很好,很好。”具体好在哪里,就别打破沙锅问到底了。
府里的下人都知道青曦的脾气最好,犯了过错,只要偷偷地认个错,一般大事化小,小事也久化了。最不爱管事的是苏牧,一卷书,一杯清茶,坐在摇椅上,闲淡安然,淡泊脱俗。夜迦的脾气最暴躁,生气的时候,老爷的耳朵都敢揪,而且老爷还不敢说个“不”字,还得低声下气地告饶。
但是所有这些,都比不上少峰一个眼神,那冷冷清清的一眼瞥过,连那头人见人怕的白色的巨狼都垂下尾巴,驯服老实地趴下。
番外(温暖如春)
夜已经深了,李暄累极,枕着锦缎软枕,早沉沉地睡了,俊秀的脸庞上沁着几粒细细的汗珠儿,肤色显得异常丰润,白日里顾盼飞扬的眸子浅浅地阂了起来,眼窝处的阴影,给这张充满了魔魅的脸增添了些柔和,饱满的红唇润泽,微微开启。
青曦却难以入眠,半依在一侧,执起李暄的手,轻轻地摩挲。
手指细长,象牙白的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好象一个个小巧的月牙儿,有一种莹润的光泽。他的手掌很长,几乎比手指还要长一些,掌心柔软,中指处因为幼年时握笔写字而带着一层薄薄的茧子。李暄整个手掌偏瘦长,显得有些消瘦,略有些女气。
可是这双手,曾经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搀扶着他,照顾着他,将他拖出了重重的绝望和无助;也曾经在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执著地牵紧他的手,祸福与共,不离不弃;也曾经在夜来香吐露着芬芳的夜晚,在他充满弹性的身体上,膜拜着,流连着,不放过每一寸的肌肤,点燃他深深隐藏着的热情,印证着内心的爱意与难舍。
青曦低下头,近乎虔诚地将唇软软地印在这只有些单薄的掌心,全心全意地感恩和满足。
上天恩赐给他如此美好的爱侣,纵然历经了无数的坎坷与艰难,可是,这一生还又有什么奢求?
关于那块希世难求的鸡血石印章,纵然李暄没有提起,他隐约间也听说过了,也见识过夜迦醋意勃发时,怒发冲冠的如雷霆一般的愤怒。也不知李暄是怎样安抚夜迦的,那一夜,一些模糊却让人遐想的声音,随着轻拂的晚风,透过紧闭的窗扉,还是逸进了他的耳朵,让人脸红心跳。
再以后,夜迦偃旗息鼓,再也不提及此事,只是,李暄从此以后,每当外人登门求刻印章时,无论奉上的礼物多么称心,多么让李暄垂涎三尺,李暄再也没有为别人刻过半枚印章。
他从来也没有抱怨过,甚至从来都没有表露出来一丝一毫的渴望。
鸡血石虽然是难求的珍品,可是在他的心中,在少峰和夜迦的心中,最珍贵的只是那四个字,“不离不弃。”即使是块粗糙的砾石,他们都会如钻石一般珍藏。
其实,有没有这样的印章,对青曦来说,是无所谓的,而且他想,少峰和夜迦也是无所谓的。虽然李暄没有送他这样的信物,可是他知道,少峰和夜迦也都知道,这四个字,是刻在李暄的心上,从来都不会磨灭,不会退色。
虽然他出身鄙贱,即没有惊世的武功,也没有绝世的容颜,可是,照李暄的话说,“我就是喜欢,不管你在别人眼里是什么,在我的心中是希世的珍宝!”
他还能有什么遗憾?还有什么心结?没有。
这一生当中已经有了太多的惊喜,太多的喜悦,太多的无法描述的灿烂,值得他用一生的时间去不断地回思,不断地品尝,那每一时每一刻的柔软和感动,那所有细枝末节的跳动着的情愫和衷肠。
这个他全心全意爱恋着的人,教会了他无论什么挫折都不能低头,无论什么样的鄙视都不能沉沦,无论什么样的绝望都不能放弃!
床前,一只黑色粗瓷的圆罐里,插着一大把白日里在田野间摘到的不知名的野花,在光洁的月光下,快乐地散发着略带些苦涩的清芬,白色的小小的花瓣,越发的洁白如雪。
青曦微微地笑了起来,这个人,永远都有这别人无法理解的乐观和无拘无束,在青草如茵的地上随意打个滚,掐一把野花野草的,散乱地浸在容器里,而这个容器有时是价值连城的已经近乎绝迹的青瓷花瓶,有时是御赐的镶金嵌玉的做工致的玛瑙盘,有时只是一只无比粗陋的粗瓷矮罐。
春天的夜晚有些闷热,李暄喃喃地咕哝了些什么,怕热地将身上的锦被往下退了退。
柔和的灯光下,李暄光裸的手臂上,露出一些




风流成性(NP) 分卷阅读84
或深或浅的伤痕,虽然已经愈合,但是还是可以看出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危急。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他身上的青稚早已经被风刀霜剑削磨殆尽,却又增添了许多的英武俊朗。
青曦深切地知道,无论这身躯是如何的伤痕累累,千疮百孔,在那最柔软最脆弱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块角落是属于自己的。
被虐成狂
三个人又详细地商议一些细枝末节之处,力求将事情做的尽善尽美,当下皇上又拟旨命李暄在京畿军营之中挑选矫健强壮的兵士,组建一支机动灵活的部队,来实现对抗突厥骁勇彪悍的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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