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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梁白开
顺带说这把刀,大概是“唐刀”的样子,是直刀,我觉得非常帅气。
[2]陈叔平那句“江上清风山间明月”,化用苏轼的《赤壁赋》,大家肯定都背过,不过还是注明一下。
[3]对武术了解不够,资料准备不足,所以只能一边写一边查,要是有什么问题,请提醒我呀,我会再改。打斗场面纯属脑洞,两人对决的动作在实战中肯定是漏洞百出,看看就过去啦。
而且我知道大家一定会跳过打斗场面的 amp;amp;gt amp;amp;lt
“推掌”、“劈掌”等参考八极拳、八卦掌等武术招数,陈老爷子那几句乱嚷嚷,“黑虎掏心”是黑虎拳,“灵蛇探头”是蛇拳(改了个字),“二龙戏珠”是信口胡诌,貌似挺多武侠小说会写。说它们乱七八糟,当然没有瞧不起这些拳法的意思,只是个玩笑orz
☆、山上孤云随马去
传志既知秦茗死讯,却未转告付九。临睡前将今日之事细细想过,顿觉自己修为不足,遇事慌乱。须知高手过招,稍有不慎便满盘皆输,万万马虎不得。数年来他学的是青石山上成内功心法,要过招的敌人亦都是江湖一流好手,因而习武一事,传志总以陈叔平为楷模,直到今日方感天下之大,他连同龄人都比不过,还需勤加练习。想到此处,那少年站在桃树下的英挺姿态又如在眼前,比春天的花儿、夜晚的月牙、树梢的小鸟都要漂亮。
偏偏他不仅长得漂亮,武功也远胜于己,还是惊鸿剑秦茗的儿子,难怪一副不肯搭理人的孤傲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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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那少年抬起下巴,冷冷瞥来的目光,传志再坐不住,一把掀开被子跳下床铺,踩上靴子拉开房门,在院中练起武来,将白日里陈叔平用过的招式一一使出,想象自己正与那少年斗在一起,暗道这次非胜了他不可。直耍了半个时辰,累得躺倒在地,又想:别的比不过,论家世,我倒不比他差不对不对,爷爷说这些都是过眼云烟,比这个最是无能;论爹爹,哼,我爹爹要光明得多不对不对,比爹爹也是无能,何况……他看向付九房间,茫然不已:万一,秦茗是个好人呢?陈爷爷、岑叔叔都是青石山弟子,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为何独独秦茗是个陷害方家的恶人呢?要是那样,怎会要他做掌门?万一他是好人,又是恶人,该怎么办呢?不对不对,好人怎么能是恶人?
他不敢告诉付九此事,便是因这些顾虑。倘若九叔知道他有所犹豫,定要责骂的。
传志纠结许久,还是解不开心中疑惑,只得悻悻而起,迷迷糊糊将要睡去,又想到一事:他叫阿笙,那是一种好听的乐器,唉,连名字都要比我的好听。
此后,传志时常想起这少年阿笙,一想到自己事事不如他,练武便更加刻苦,夙夜不懈。陈叔平与付九不知他心思,一个以为他于习武一事登堂入室,自得其乐,一个当他终将血海深仇铭记于心,暗中都欣慰不已。
山中日月飞逝,弹指间,传志已满十八,愈发挺拔俊朗。付九早下山买回两匹骏马,亲自教他骑术,看这孩子坐在马上更显飒爽,不感慨百端。两年前他与传志对招,已不是对手。
这年初春,付九备好行李干粮,要携传志下山。十八年隐居塞外,世事白云苍狗,再入江湖恐怕真成烂柯之人。当年封决所赠黄金尚有剩余,付九欲自长安向东,过都城开封,再转东南经南京前往苏州,特意经这几座人口繁盛的大城绕远,以便打听当年旧事。
传志虽知终有一日将要下山,临这时却犹疑不决,惶恐难安,只是不敢与付九言明。临行前夜偷偷起身,到陈叔平窗外坐下。他脚步甚轻,仍给陈叔平听了出来,在屋中道:“哪个小毛贼大半夜的到老头子窗下听墙角?该不是正躲起来哭呢?”
传志抱着刀,手指在那梅花纹路上来回摩挲,垂着头道:“爷爷,我没哭。”
陈叔平也不现身,冷哼一声:“便是哭了又如何,不敢承认可就太丢人了。”
传志苦笑:“爷爷,你莫笑话我了。我只是害怕。”他靠在身后墙上,喃喃道:“爷爷,我从没见过山下的人,也没去过落梅庄。九叔说那是我家,说那是个大院子,有很多亭台楼阁,有花、有树,还有溪流假山,可我实在想不出那是什么模样。还有我爹娘……我,我从未见过他们。那张三不、谢慎山、狄松、封决,我也不曾认识,却要去找他们报仇。爷爷,我真的害怕。”
陈叔平问:“你是不想报仇?”
传志摇头:“我不知道。我应该报仇的,不然九叔会生气,而且他们都是害了我方家的恶人;但爷爷说过,不能只想着报仇。我现在也能听到下雪的声音,也有一身武艺,可我还是只想呆在这里。外头万万千千的好东西,我一个也不想要。”
陈叔平笑道:“传志,你只是害怕,因为你从没去过外头。兴许你去过,就不想回来。”
传志问:“爷爷去过,不还是回来了?”
陈叔平默然,忽长叹一声:“人生在世,哪能事事如意?许多时候,你不想做的事,偏偏非做不可。传志,你这一去,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我老头子兴许就一个人死在这深山里喽。这些年里,有你这么一个小娃娃孝敬我,也是一桩幸事。这下你要走啦,我送你一件事,你要是不要?”
传志道:“爷爷送我什么,我都要的。”
陈叔平哈哈一笑:“当真是个好娃娃!你可听好了,这件事,你非办到不可。”他稍一停顿,缓缓道:“我要你下山,报仇之后帮我找一个人。这个人不大好找,她性子太倔,从不愿意让人管教,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想去哪里便去哪里,你要找到她的行踪,可难得很。”
传志好奇道:“那我怎知到哪里去找她?”
陈叔平轻声道:“随便哪个江湖中人,一定都听过她的名字。她叫素云,是全天下最厉害的大夫,你多问问人家,一定能将她找出来。兴许现在,她身边还有个小姑娘,同你一般年纪。”传志想起付九告诉他的陈年旧事,登时便明白了这人是谁。
只听陈叔平又道:“你要是见了她,就说……说你爹爹很想念你。爹爹年纪大了,不晓得还有多少日子,你要是有时间,便来看看爹爹。爹爹当年逼你杀了青小子,是因为他心里有别人,爹爹怕你受委屈,要你断了念想。爹爹也从不觉得你丢人。爹爹心里,阿云一直是全天下最好的女娃娃,永远都是最好最可爱的孩子。”他说得很轻,很慢,充满慈爱,又无比苍老。他好像忘了这是要传志转告的话,而像那姑娘就在眼前,温温柔柔笑着,安静地听他说话似的。
十八年来,传志头一次听他这样说话。
传志听他说完,答应道:“我都记住了。”
陈叔平沉默片刻,又恢复了往日腔调,笑道:“笨小子记住了,这次下山,报仇之后,你还有别的事要做,万万不可忘了。”传志说好。他又道:“我这些年教过你的,你也不可忘了,便是不懂,也得时时刻刻记着。”
传志说是,认真道:“我知道,‘世上有万万千千好玩的事,有比报仇有趣多的事情。我辈习武,断不可囿于个人恩怨,当不滞于物,不为物役,方能随兴所至,悠游自得’。爷爷教我的东西,我从没忘过,却大都似懂非懂,不怎么明白。”
陈叔平冷哼一声:“老头子到了才明白的事情,你一个屁娃娃哪能说懂就懂?快走快走,我要睡了。你明日要走,老陈我不送,你也不要过来,走了清净。”
传志起身,在窗外默立许久,听他再无言语,恭恭敬敬跪下,磕了三次头道:“谢谢爷爷多年来的教养,传志不敢称您一声师父,还请受了这份心意。”
周遭万籁俱寂,悄无声息。他抱刀站起,转身离开。
翌日清晨,传志随付九牵马下山,不到日中,便走至山外,眼前是十八年来从未到过的地方,三三两两的农户,都是他未曾见过的模样。传志抓紧缰绳,跳上马背,再不敢回头。
两人走了一连数天,触目所及皆是山道,所经村落城镇都是人烟稀少,传志暗道,这与大山里也没有太大差别,只是人多一些罢了,渐渐放松下来,不再胆怯。付九一心赶路,甚少讲话,传志跟在他身后,时时留意沿途风物,不曾见过的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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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舍、食物等皆令他好奇不已,方明白何为“万万千千有趣的事物”。
有一日穿过村落,迎面走来七八少女,皆素面灰衣,或手捧木盆,或怀抱水罐,似从水边浣衣归来,凑在一起说说笑笑,远远瞧见他二人御马而来,都低下头去。却有胆子大的,悄悄抬头看向传志,又掩嘴偷笑,凑到女伴耳边不知说些什么。传志眼力颇好,自然瞧见她们动作,见她们对自己指指点点,不奇怪,想问付九为何,一抬眼又给他马上挺直的脊背震慑住,不敢吭声,只得不解地望向那些少女。再走几步与她们擦肩而过,传志听一人笑道:“他一直瞧着你呢,眼都直啦。”
那少女嗔道:“明明是在瞧你。”
另一人又道:“嘻嘻,我看他是在瞧你俩,这小子真坏,看着老实,心里不定想什么呢。”
传志心道:我没有瞧她俩,倒是瞧了好几个人。待走得远了再回头,正巧最初看他那个也回过头来,少女柔柔一笑,双颊绯红,又立刻转回。传志一愣,也红了脸,疑惑不已,讷讷道:“她瞧我做什么?”
这自然也是千千万万有趣的事情之一,倘若将来回去,要讲给爷爷听。
再几日进入长安城,眼前所见、耳中所听一下子多了起来,挤挤攘攘的,吵吵闹闹的,传志牵马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又好奇又害怕,步步紧跟付九,生怕给落下。两人在长安城中逗留一日,付九将他留在客栈,自去城中探听消息,夜深方回。传志见他眉头紧锁,不敢多问。直到出了长安城,路上再无旁人,付九才沉声道:“落梅庄还在。”
传志愣住:“什么?”
付九目视前方,面色阴鸷,冷笑道:“老爷少爷死后不过一年,便有人重新做了我落梅庄的主人。此人名为庄敬亭,武功了得,自称老爷故友,拿了我方家地契、房契,在太湖一带招兵买马,接了落梅庄过往产业,底下人都给他训得服服帖帖,死心塌地。眼下正是江南一带炙手可热的人物。”传志道声喏,并不接话,又听他道:“不过此人倒也知道本分,将我方家旧坟重新修葺,灵堂里供着老爷少爷排位。这庄敬亭与武林人士交好,为人豪爽好施,与南方武林盟盟主周审川乃是至交。八月十五,周审川更是邀天下豪杰到落梅庄参加英雄盟会,商讨南北武林结盟大事。姓庄的是主人,可要坐在天下英雄上首了。”
“九叔觉得,那庄敬亭便是陷害方家的恶人?”
“哼,老爷故友?我付九自幼跟从老爷,三十年来可从未听过这号人物。当真天助我也,旁人不好找,这姓庄的可万万跑不了。”
“旁人?”
付九道:“惊鸿剑秦茗已死了六年,张三不、谢慎山这一十八年也未曾现身,只剩那独孤一刀狄松,倒有人见过他。”
传志听他提到秦茗,身体一僵,紧张得打了个嗝,怕他瞧出异样,只是低下头缄默不语。付九知复仇有望,此时正悲喜交加,又满腔愤恨,并未在意传志模样。话已说完,只专心驾马赶路,见传志发愣,又吆喝他快快赶上。
又行得数日,两人抵达开封,城中繁荣景象更胜长安。天下太平日久,物阜民安,城中街巷纵横,道路宽阔,来往行人摩肩接踵,宝马雕车竞驻于路,道旁茶坊酒肆、勾栏瓦舍人头攒动,商贩叫卖不息。举目望去,青楼画阁鳞次栉比,楼台上各色女子云鬓纤腰令人眼花缭乱,管弦之音、唱曲小调不绝于耳。此时已近黄昏,华灯初上,街上灯火通明,仍是热闹非凡。
传志一路紧跟付九,勉强在人群中前进,衣裳已给汗水沾湿。他从未见过这等仗势,不禁有些胆怯,目光时时不离前头那黑色背影。又行得片刻,行人稍稍稀疏,付九也减慢步伐,传志松了口气,快步跟上,正想开口,却看付九停下,望向道旁数座高大建筑,面有异色。传志仰头看去,但见五座高楼错落排布,楼间以飞桥相连,桥上人来人往,如在空中;楼上各层都挂有致花灯,烛火晃耀;楼内歌女唱和、弹琴鼓瑟之音袅袅绕梁。正中一座有三层之高,门前镀金大匾上书“丰乐楼”三字,恢弘大气。
传志叹道:“竟有这样好看的地方。”
付九冷笑:“你可知这是何处?”传志瞅瞅匾额,却说不知,付九太阳穴处青筋乍起,死死瞪着那三个字,咬牙道:“这便是天下第一酒楼,人称‘樊楼’的地方了。”
传志诧异道:“樊楼?便,便是……”
“正是。十八年前,”付九一双眼睛似要滴下血来,“张三不那小贼与秦茗等人,便在这楼上喝酒,放话说要给我方家一件天下至宝。”十八年前二月初九,方家上下连带各路江湖人士皆在落梅庄死于非命,二夫人携小少爷侥幸逃脱,却于太湖畔被恶人偷袭,此后二夫人惨死,他带小少爷仓皇西逃,躲在深山老林之中,十八年不曾踏入江湖,这一切,都是从此地开始,从张三不一句狂妄之言开始。
付九一字一句道:“这笔账,一定要他用血来还。”
传志看着楼上往来客人,却有恍惚之感:当年张三不四人,便在这样好看的地方,谋划着故意放出流言、陷害方家吗?他正自发呆,忽听街角一阵喧哗,有人高声道:“快抓住那小贼!竟偷我店里首饰!抓住他!”
传志循声望去,路上行人纷纷向道旁躲开,一位衣衫褴褛、头戴破帽的孩子连挤带撞,扒开人流奋力跑来,身后追赶数人,皆手持棍棒,叫骂不歇。这孩子伸长手臂,边跑边嚷:“让开让开!泥巴来啦!呀呀呀沾到了,管脏不管洗,管脏不管赔!快让开!”他这么一喊,路人哪有不赶紧躲的,他又仗着身形瘦小,在人群中钻来钻去,甚是灵活。后头几人手上长短不一,磕磕绊绊,眼见追不上他,叫得更加厉害。
这边路人也已让开道来,看他越跑越近,传志正犹豫是否出手拦住,又听一道晴朗嗓音:“着!”那孩子应声而倒,扑在传志面前,一阵叮叮咚咚脆响,怀里金银首饰洒了满地,紧跟着两人从樊楼二层飞桥一跃而下,轻飘飘落在地上,周遭行人皆高声喝。
这两人一男一女,都是十来岁模样,相貌非凡。当先的少年一脚踩上这孩子手掌,笑道:“小贼,你要是拔得出来,我便放了你,你说好不好?”他身后少女见状,张嘴欲言,又低下头去,眉目有哀愁之色,默不作声。首饰店里伙计正匆匆赶来,皆气喘吁吁,听见此话,忙高声道:“放不得放不得!非把这小贼押至衙门,扒了他皮不可!”
少年挑眉,抬眼一扫众人,抱起手臂道:“是我抓的小贼,放不放自然依我心情,干你们何事?”众人适才虽不知他怎样弄倒了这孩子,却都见他一手了得轻功,皆不敢发话,喏喏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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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俯身看向那孩子,柔声道:“我在这里,他们不敢拿你怎样,你且拔拔试试?”
孩子面如灰土,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在他面前跪起,一手握紧这只手腕,用力向外拉。那少年笑容满面,低头看他动作,继续道:“再使些力气,怎会拔不出呢?”
孩子咬牙,手上再加把力,头上已汗珠滚滚,却仍是纹丝不动。众人瞧出端倪,这少年武功高强,嘴上说要放了他,心中明知他拔不出,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羞辱这孩子。他手腕蹭在石板地上,已渗出血来,再细瞧,才看出这孩子不过十二三岁,身上衣衫破破烂烂,袖子短到手肘,露出的两条纤瘦胳膊疤痕累累,还有道道青紫痕迹,众人皆面露不忍,窃窃私语,饶是那首饰铺伙计也都噤了声。
孩子疼得眼泪滚滚,也不求饶,仍跪在地上,勾起脊背,转动手腕,想将手指拔出。少年叹息一声,幽幽道:“你有没有使力气?”说罢俯身拿起他头上帽子信手扔在一旁,扯他头发迫使他抬起脸来,笑道:“小贼,你拔不出手,那可怎么办?真要交给官府,肯定要将你打上七十大板,打得皮开肉绽,不成人形,那可太可怜了。”
传志看那孩子一张脏脸上滑下两道眼泪,徒劳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再忍耐不住,上前道:“你已经废了他一只手,一条腿,干嘛还要欺负他!”
众人哗然,少年也看过来,将他打量一番,眼珠一转,笑道:“我何时废了他一条腿?”他说话时脚下又是一踩,只听啪啪数声,指骨应声而断,孩子一声惨叫,摔倒在地。传志一掌推开那少年,蹲下将孩子抱起,两指齐动点他腿上伏兔穴,又从怀中掏出一条手帕,将他手指小心缠过。少年早已退开,也不还手,笑嘻嘻看他这番动作。传志做完这些,把孩子放在一旁,拣起地上散落珠宝交给为首的伙计,道:“你看看有没有少。”
伙计检查一番,连连点头。
传志摸摸后颈,不好意思道:“我……既然没少,我,我可不可以替他给你们求个情?他给这位公子一弄,手和脚都要废了,要是再送他到衙门……不过是偷了东西,要是为此丢了性命,真的可怜。”
伙计偷偷瞥一眼那少年,见他面无异色,连忙说好,对两人不住道谢,赶忙离开。传志松一口气,对那孩子道:“你以后别再偷东西了,万一再给人抓住,会更可怜的。”那孩子怯生生望着他,并不说话,勉强爬起身来,一瘸一拐地走出人群,也无人阻拦。围观路人见无事可看,很快便散了开去。传志走到付九身边,看他神色不知喜怒,也不敢说话,牵过马缰乖乖站定。直到这时,那少年方开口道:“你瞧见我使暗器了?”
传志点头道:“从楼上射下的,是针。”他摊开手掌,掌心正是一枚细小钢针。“他是小偷,你断他一腿便够了,为何后来还要折磨他?”
少年秀眉一挑,笑道:“我乐意。我平生最喜欢捉弄旁人,至于折磨,我也只折磨坏人。若非我知道你是好人,刚才定要和你打起来。”
传志叹气道:“你有一身好功夫,去看看外头万万千千的世界,找些有趣的事情做,不要比折磨人好吗?便是小偷,也会疼的。”
少年似见到了颇好玩的事,饶有兴致地将他上上下下细细扫视一番,笑道:“折磨坏人,可也是有趣的事情。何况,我们兄妹本就是出来看这万千世界的。”他转向身后始终一言不发的少女,微微一笑。少女仍是蹙着眉头,低声道:“娘嘱咐我们出来切莫惹事,你还是敛些。”
“我不惹事咯,我交个朋友可好?”少年吐吐舌头,一耸肩膀,拉住传志道,“咱们上楼吃一顿可好?你别怕吃不起,瞧你一副乡下人模样,可是第一次来?即使如此,我请你吃如何?便是这位爷。”他又看向付九:“他虽然长得凶些,看在你面子上,我也一道请了,如何?”
传志看他笑容嫣然,竟像个妙龄少女般怪,又想到他适才也是笑着折磨那孩子,顿觉害怕,寒毛直竖,挣开他手指道:“我……我,我们还,还要赶路,谢谢你……”又躲在付九身后,慌得面红耳赤。
少年见状,先是一愣,又捧腹大笑,直乐得蹲在地上,喘息不止:“你,你真是,呀,我不行了,宁儿,世上竟有这样害羞的人,还是个男人,哈哈,太有趣了!”
传志听出自己正给人当作笑料嘲讽,气恼不已,正要反驳,忽见酒楼中走出一人,停到四人面前行礼道:“四位英雄,我家主人适才瞧见诸位英姿,倾慕不已,在二楼风月阁订下一桌酒菜,烦请诸位赏光,到楼上一聚。”
少年敛笑容直起身来,稍退一步抓住少女手腕,盯着他面容道:“我们若说不去呢?”
这人微微一笑,再次躬身行礼道:“这位公子,我家主人并不知道诸位身份,还请您不必多虑。您若不去,主人自不勉强,只是待小人回去,少不了一顿责骂而已;若去了,在这京城之中倒可交个朋友,何况依您本事,我家主人便有坏心,怕也使不出。”
听他如此奉承,少年面露得色,看向身后少女,问道:“宁儿,你说去还不去?”
少女幽幽一叹:“你想去,我自然得跟着。”
那人听他们已然应许,又看向传志两人,付九略一点头,道声多谢,竟也答应。传志不解,也不多问,将两匹马交给店小二照料,跟在四人身后走进酒楼。
楼内更是富丽堂皇,灯火耀目,来往客人如梭。那人再不说话,带四人走上二楼,穿过飞桥,弯弯绕绕走了好一会儿,才到那风月阁。传志细细一想,知这是大门左侧的第二座建筑,虽比大堂小些,却少有客人走动,较为清静。这座高楼也有三层,一层大厅中央有座水池,流水叮咚作响,想是引的活水,池周有长廊环绕,客人走在上头,如同当真走在河畔一般。二层三层走廊亦呈环状,一侧朝向大厅,立在栏杆边,正好将楼内所有景物一览无余,依传志目力,池中游鱼也瞧得一清二楚;一侧是并排隔间,屏风作墙,珠帘作门,掀开珠帘走进房间,也是一阵叮咚响声,与水声相映成趣。那人停在风月阁门口,垂首道:“主人,四位英雄已经来了。”
尚未说完,已有一锦衣公子快步走出,向四人拱手道:“多谢诸位赏光,还请快快进来。”这人三十来岁年纪,头戴玉冠,腰系玉带,面容白净而不染风霜,许是京城达官显贵。除去刚才带路那人,他身后另有两名布衣男子始终站着,想是下属。待四人坐定,这人吩咐过下属安排酒菜,向四人道:“适才在下于窗前瞧见四位英雄擒贼、救人英姿飒爽,不心生向往,这才一时起意,令下人请诸位上来,有所唐突,还请海涵。在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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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正,草字雅君,蒙祖上恩荫在京城做个小官。实不相瞒,在下于刀剑拳脚一窍不通,只是自幼爱听江湖奇闻异事,少时读太白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中境界委实令人血脉贲张,向往不已。今略备薄酒,正是在下一点心意,能与英雄同席,实乃平生求而不得之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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