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颂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淡水鲈鱼
淡淡的霜在焦尸上出现,但很快又消失无踪,四周的森森火境已经把这片地方加热到极高的温度,虞霜向着程知远所在的位置走过去,他的步履仿佛很沉重,每一步必然将已经化作焦土的黄地踩出一个凹陷。
“不愧是赵国的斩妖人,性格刚烈,是高士也。”
“只可惜,贸然出手,妖氛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东西,这是一种能够影响世间变化的诡异,阳世是正常众生居住之处,阴世是诡谲异气栖身之地,小到砂石花草,大到世间百态,甚至连天地都能给你换掉....”
“可怕的紧呢。”
虞霜的声音并不曾被外人听到,若说是喃喃自语也未免太过轻微,他立身在原地不动,看着前面缓缓扭曲而消失的黑影。
“世幽昧以昡曜兮,孰云察余之善恶”
世间幽昧,人眼迷乱,谁又能监察品行的高低善恶
怕是只有在下可以,因为在下不在世间之中。
他叹了一声,转过身去,火焰中似乎有什么在蠢蠢欲动,但很快,孩子带着疑问的声音便响起来,那祭台上的小童直勾勾的透过火焰看着虞霜,眼中燃烧着好奇与贪婪。
“想吃我啊对对对,这是应当的,这是应当的,因为我是幽人啊,对于你们这些诞生于世间阴暗面的诡异之物来说,我的血肉,比起阵中那个斩妖人,更为让你垂涎。”
虞霜另一只手拎着酒坛,左手短刀上结起一层幽暗白霜:“火酒甚烈,如果拿你的肉身泡酒,所得之甘霖,其中醇美或许不下于虎豹蜈蚣啊。”
孩子拍手,啪啪作响,虞霜嘿嘿的笑,而后口齿中吞吐出一种肃杀的寒气。
“话杀浑闲客,磨牙吮血;笑饮红杯酒,噬尽苦寒。”
他把那短刀单手举起,刀尖向下,垂直而立,刀刃向前,如辟地开天时的一道昏沉利芒。
火童子停下拍手,他的身高又长了三寸出来。
虞霜道:
“我从燕国,一路上走来,已经吃了如你一般贪婪的六个妖鬼。”
“你把我和他隔绝,其实正合了我的心意,那朋友属实对我脾气,若是让他见到我是这般吃妖吞鬼的怪物,他这国士怕是要为民除害了。”
“这世间的魑魅魍魉,我都尝遍了,味道属实不好,却不知道你这个移动的烤肉块,撒点盐巴,味道会不会比前几个要好吃些”
.......
程知远此时洗血剑上的血色云雷滚滚,带着一种厚重的乌色。
他压剑伏前,与大巫祝战在一处,后者本身也有点道行,而此时被火童子烧为傀儡,不仅仅有了铜头铁臂,更多了一股怪力,每逢出手便四周带起滚滚热涛,程知远手中妖剑上流转血雨,但遇到那片热风便被滚为沸水,难以上前。
四周的滚滚热浪向着天穹上升,如同穹庐般把这里包围起来,长夜无尽,四周浊火虽亮,但却并不是天明。
程知远忽然转过头去,那火焰中出现一个焦糊的尸人,模样与自己一般无二,僵硬着行走,手里同样提着洗血剑。
一模一样如同火光中的前世今生,仿佛在嘲笑程知远,告诉这就是他身死之后的下场。
焦糊的“程尸远”向着那有龙瞳本尊挥剑。
漆黑的剑锋淬火而过,声音如同撕裂纸张般的顺畅,滴血洒落地上被烫的滚沸,那颗焦糊的尸头在顷刻间被绞成漫天骨肉烂血。
哗啦啦的洒落一地。
“你想多了,今日只有你死没有我死的道理。”
程知远深吸口气,此时若是下一场雷雨,这火妖必然死无葬身之地,可惜老天爷也不是自家开的行当,不可能说下雨就下雨,自己的仙人之身还没有晋升到那种可怕的地步,随手呼风唤雨,操纵二十四天象,那可谓是大后期的事情了。
 
第一百零四章 红袍剑仙
雪亮的剑影隐入银花,与其不分彼此,旋转的火焰卷起,如同秋日祭祀时,红枫被狂风掀起时才有的景色,汹涌的红蛇吞噬者彼此,让四面八方彼此不分,大巫祝冲上前去,但焦糊的尸身,凡是裸露的部位,都被那火焰中的剑道至理撕的粉碎!
皮肉如花朵般的绽放,那些化为灰烬飘落的梨花,沾染零星半点便已经足以把活人融化,这焦尸身上凡是缺口处都填满了灰烬,浩荡的火漩把那些滚烫滚烫的灰烬白梨,强硬的塞入他身躯的破绽内,填补了他血肉的空白。
大巫祝瞬间便不能动了,他的骨关节被渗入进去的灰烬斩断,那些梨花虽然化作余火,但是其中的剑意却没有消散,火树银花如同跗骨之疽,凡沾染一点,便会细密的渗透到身躯的每一处角落。
大巫师痛苦的扭转头颅,他的身体各处关节都呈现即将断裂的姿态,但就是这个时候,焦尸的身躯突然以一个不可能的角度翻转了过来,紧随其后的,是一声极凌厉与凶残的震响。
程知远的右臂猛地向后起肘,剑刃贴着肘部向后刺去,冰冷的阴雷疯狂暴虐,左手拖住剑尾,半身向前但腰部却是向后猛扭,同时下步提跨。
这一套动作,做出去连一个瞬间都不必。
剑尖刺出了声音,准确无比的压退那只手掌,大巫祝在火焰中的声音,从一处消失到另外一处,这些火犹如他的障眼法,烈焰中出现的影子未必是真的,但只要斩中,那必然就是真的。
程知远翻身,手腕如扭水阀般的转过来,只是顷刻另一只手已经推打上剑尾。
于是更胜之前的力量砸了出去,剑刺破了那只如铜铁般坚硬的手掌,焦糊的尸手被这一下直接杀的骨肉分离,剑尖摩擦过骨骼,发出刺耳且诡异的长鸣,再然后,便是哪只手臂仓惶退却,可下一瞬间上面又被犁开了一道狭长且深邃的豁口。
紧跟着,又是一剑,斩掉好大一块焦肉。
臂膀未退,已然连中三剑,程知远一步崩过去,如天神下凡高高跃起,火焰被力压散开,成为向两侧倒卷的火涛,阴影中的大巫师抬起头来,整个身躯被一声巨大如震雷般的龙吼吓得立在原处!
冲天的血火如地泉般喷涌升起,大巫师的脑袋被这一剑斩掉了四分之一,连带着肩头也被砍去了一大片,森森骨头也被剜掉近一半,这之前一剑要是砍在人的身上,那个人必然早已死了。
焦尸身躯坚硬无比,固若磐石,如覆铜皮,身藏铁骨,试想一下,平常里拿起一根木棒狠狠一砸便可以把一个八尺大汉撂倒,若带上一根铜棒,那对方必然脑袋开花,连搬家的力气都省了,就地已然被解决。
程知远那一剑砍杀砸落,整个地上被犁开三五道极长的“无火之路”,剑力沛然勇不可挡,焦尸的本体虽然是大巫师,但死人其实总比活人好对付的。
死人不会思考,在各种行动上都慢了活人一拍,如果不算上死人、僵类那些诡异的妖氛与黑境,事实上,一尊被志怪之中吹嘘的能打千人的大尸,未必能够强到哪里去。
思想是生命最大的武器,死者已然无忧无虑,那也自不必再思考了。
那剑锋翻转过来,迎着滔天的炽炎向上扬去!
绝凶猛的势在这一瞬间爆发,十步之内的剑,威与速度同在!
大巫师半个身子被这一剑深深的斩开,但最重要的,他身躯上纠缠的那件朱红色大袍,终于落到了程知远手里!
红袍挥舞,四周火海只是顷刻便尽数退避!
程知远把那大袍一甩,立刻披在身上,这宝物入手之后质感极好,三分像是貂皮,三分像是丝绸,还有三分像是绫罗,剩下那一分,却是辨认不出来,毕竟他也不是专门干这一行的人,光靠摸哪里能摸出个结果来呢。
只是有了这朱红大袍之后,这片火海便不足为虑了!
大巫师红袍被抢,顿时嘶吼起来,他那身体已经破烂残碎,可朱红大袍对他似乎是什么重要之物,便是不顾身残也要夺回,然而只是须臾,那一脚蹬在他的脸齿上,强横的力道直接把他砸的横
第一百零五章 龙渊而来
白影子断了一只胳膊,从火海中逃走,说是从容,但事实上乃是败走,之前那一剑凶猛,他身为妖,从不曾想过人居然有如此厉害,自己从火焰中袭杀而出,却不料反被火漩所蒙蔽,此人者有凶戾之能,甚难对付。
再想到之前那幽门弟子,黄泉中人,本打着吞鬼而壮妖的想法,却不料那人亦难对付,一人一鬼若是汇合,自己纵然妖力已有小成,恐还是输少胜多,免不得一死的下场。
窃取祝融香火数年,不料最后却杀出两个高手,不过还好,最基本上的目地算是达到了,大半的村庄化作火海,剩余的那些人家,纵然没有被自己杀死,吞了精气神明,恐也已然葬身火海深处,化作怨灵投入阴界去了。
白影子的五官模糊,只有一双眼睛通透雪亮,与常人无异,耳朵尖锐,口鼻皆只有突起而没有具体形态,心中想到那些活人被烧死,这可以说成是星眸的眼睛内,却满是扭曲与快意。
世人常不明何为妖,故有穷天道尊言,妖为人之假造,气焰灼天者,是**与不详的化身,莫说妖有善者,这绝不可能,若妖成善,那便常常是精、灵、怪之属,决不可与妖混为一谈。
妖者身边常随妖氛,行走时有妖焰云气相随,哪怕有大妖可以藏匿自己的妖焰云气,但此举只是藏显不藏隐,外表不见不代表没有人可以看破。
所有的妖都是出自阴世的“诡谲异气”;《左传》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一个人所忌讳、害怕的事情,是由于他自己的气焰所决定的,妖由人引起,如果人没有嫌隙,妖便不会自己出现,人背弃常道,妖便起来作祟。
总的来说,妖的出现和人是相对的,人如果是六气之中的“明”,出自于“阳”,那么妖就是六气之中的“晦”,出自于“阴”。
人为内敛,心有德行;妖为外放,故无所顾忌。更简单的说,如果妖会去做善事,那么这东西也就不叫做妖了。
而出现妖的原因,无外乎是“疑”、“怨”、“恨”、“怒”、“喜”、“泣”、“恶”、“毒”、“忌”、“执”。
此为妖十类,世间诸妖,莫不皆应此划分,譬如程知远手中的那柄洗血黑剑,便是最后一类“执”所化成的剑妖。
破妖,除去暴力的斩杀之外,如果能够知道这只妖对应的“类别”,那么破除起来便简单的很,还是洗血为例,执妖破执,便不复为妖,其余九类皆通此理。
而十类妖中,最诡异的莫过于“喜”类,此乃阴极阳出之物,晦尽明降所诞,阴阳颠倒,晦明不知,藏于人中而不得视,难以分辨,善蛊惑。
喜类之妖,若出,也为世间异闻之一。
而火童子,出乎于“怨”类之妖。
黑暗星沉,白影火屠行到一处山塘,此时要紧便是寻找一处圣人察觉不到的地方潜心修复自己的伤势,否则依照如今圣人们的反应速度,恐怕不出三日便会有九重楼以上的修士前来搜寻,届时自己绝对是战之不过,必死无疑。
他奔逃不断,心灵中的神智渐开,但依旧充斥着杀戮之欲,身边的妖焰云气也拖行的老长,远远看过去,在黑夜天地中便是一朵移动的白云,行走飞快,如鬼魅魍魉,似像是传说中,那黄泉大地的掌灯使者一般可怕。
前方丘陵中有一黑衣人出现,拦住白衣火屠去路。
“......!”
他不能说话,但眼中已经露出凶暴,手掌中火焰升腾,炽烈的红蛇再度化作一柄滴落滚烫铁水的屠刀。
黑衣人张开双臂,露出阴
第一百零六章 相马记(一)
邯郸城极大,身为赵国的王城,商贸繁荣是必须的,春秋时代因为各诸侯国经常交战,从而简介导致商业的繁盛,到了战国时期更是上升了一个巨大的台阶,来往的商队穿梭于市井,在赵地,牛羊什么的是很好见到的,价钱相比齐楚当然很便宜。
而如果你有一匹很优秀的马,不妨来赵国碰碰运气,说不定能够卖出一个极好的价钱。这还是多亏了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既增强了赵国的军事实力,同时也带动了马市的繁荣,从而促使骑兵这个恐怖的兵种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从此骑兵成为军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相对的,战车便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当然也只是渐渐,在汉代初期依旧有战车兵的编制,直至汉武帝时期才终于没落下去。
一匹枣红色皮肤的宝马被带着过去,踢踏的声音极其悦耳。
程知远就是再不会认马也能看出这是一匹宝马,那浑身火红的模样,脑袋里自动和赤兔马对号入座,俗话说人中赤兔马中吕布....哦不对记反了。
好马都是兔头,马头有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等;《相马经》,中的一篇就说:
“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
“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
故而用兔子这种见势不妙就撒腿跑的胆小之物来形容马,并不是在贬低战马,恰恰是说兔子头的马儿难寻,是千里良驹。
“有言赤兔马乃是大宛马种,这看上去倒是挺像的,不会是从犬戎那边换过来的吧.....”
有人见到这匹马儿,眼睛顿时发亮,随后便和那牵马的人攀谈起来,马主见到有生意,自然笑脸相迎,他的衣衫有些窘迫,可以看出估计家中已经没有多少余钱,程知远倒是对于这匹马很感兴趣,奈何同样囊中羞涩,上次杀妖的金豆子都被赔钱吃了大半,剩下的再买马....这家伙看上去就不像是便宜货。
黄蛇软塌塌的藏在程知远的后背里,躲在朱红大袍内,赔钱货最近睡意比较大,上一次和火童子相遇这家伙就一直没有太大反应,不过对于天子信物来说,一个小小的妖估计也难以让它有太大的兴趣吧。
硬生生把自己的眼睛从那好马的身上挪开,这东西在古代不亚于后世的名牌车,当然程知远对于车并不是太控,但是对于马....嘿!车又不会嚎叫撒娇,可马会啊!
打游戏不收集坐骑那还玩什么.....像是赤兔、爪皇飞电、绝影、的卢.....还有穆天子八骏....对了,想到八骏,当初拉着自己来的那一匹也不知道是哪个,后来在山谷里被大家抢的,他倒是还记得,正是“超光”。
中原的战马瘦弱,好马基本上都出自于西域或者河套地区,楼烦人和林胡人,匈奴人的战马都不错,这就好比后世谈论车型,一说是哪个哪个,都是哦哦哦的夸赞,表示质量有保证。
就好比你说这匹马是匈奴左贤王手里换来的,那这就是一个质量保证说明书,当然,售后没有,你要亲自去找左贤王说不得被人家活剐了。
“小哥哥,买马吗”
边上有清脆的声音响起,程知远回过神来,顿时发现自己盯着人家那枣红色的马太久了,所以自己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一个小姑娘,牵着一匹黄色的小马驹,毛色不纯,里面还有点点白纹。
这小家伙垂着脑袋,一副厌厌的神色,似乎不太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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