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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9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杨千意
她用力的把眼睛睁开一丝缝隙,旋即又合上,睡意朦胧的说道:“你干什么啊,一大早穿得周吴郑王的干什么啊?来,再睡会儿。”说着,就拉我躺下去。
猛然想起,为了急着出去找工作,忘记了我们的起床前运动,我即刻快速的爬了上去,她才慢慢从睡意朦胧中清醒过来,完事以后,见我的头发已经抹了定型摩丝,不解似的又问道:“干什么啊?还这么早呢。”
“你怎么忘了,昨天我们商量好今天开始找工作的。”
“找什么工作?不找工作,不能听你的。”说完,留下我一个人痴呆起来,她去洗漱。
我样子痴呆了,我的脑子在飞快的旋转,昨天确实说好了今天要开始工作了,我都已经计划好了路线,先到就近的两个人才市场去看看,我们以前去逛过几次,那里人生人海,人肉气熏翻天,为了工作,必须要去看看的,然后坐公交车,到达几条繁华的街,去寻找那些张贴的招聘牌子。在坐公交的过程中,看今天的报纸招聘广告,筛选出自己觉得值得去试试的,这是我计划好的流程。
不找工作?真是说变就变啊,我是一个穷小子,必须得挣钱啊,不然我离家千里来干什么?陶春兰说过:“人不能坐吃山空,年轻时不要贪生。”当然得工作啊,都玩了一个月了,这期间去银行取了三次前,已经从罗湖到蛇口游览得滚瓜烂熟,不能再玩下去了。
洗漱完出来,她显得神采奕奕,坐在茶几前,开始吃早餐,招呼我说:“别发呆了,来,吃早茶了。”
想起她昨天梨花带雨的模样,今天竟然看不到一丝哀伤,她却滔滔不绝的说起来:“麦子,我们不能去给别人打工,打工挣的钱付不起房租,我们还怎么在一起?昨天你睡着以后,我一直想着我们的事情,到天快亮时才睡。我仔细想过了,我们两个都去打工的话,累死累活的,钱挣不到不说,把青春白白荒芜了,我们也会变得越来越落魄,最后可能连这个窝都保不住,还是听我的吧,一定错不了。”
她对我说话总是温柔动听的,所以我愿意什么都听她的,根本舍不得、不忍心反对。当然,我的反对是没有用的,而且我已经习惯听她安排了,从没错过,能顺利到达我的梦想地,也是靠她的“独断专行”,我要是不听她的,一定会再演一场梨花带雨,到时还是得投降,不如早点投降,显得我很大度。
我做出专心听她分析的姿势,就像接听圣旨一样,她继续发表演说:“到底做什么,别急着下决定,这里是深圳,这里遍地都是机会,我有几个大概的打算,总之是不给别人打工的。你看新闻了吧,华强北的电脑市场将来要搬进赛格,华强北将是亚洲最大的电子市场,我们可以看看在那里做一个什么生意,你那么聪明,我们一定能做成,顺便在生意中加入算命看相,谁能有这本事?哈哈哈。”
她开心得像我们已经大展鸿图了一样,靠着我的肩,乐得春意盎然的。
我反复咀嚼着她的话,显得非常深沉,还没消化好,她又继续说道:“罗湖的电子市场也可以,很多进口的日本电器没有中文,我可以做翻译,我们可以开家影印店,除了做翻译,顺便卖点什么,就这两件事情,我们都是能实现的,只要我们往这路上想,还能想出很多能做的来。等生意做成了,稳定下来,我再开始写些稿子,我们一起去自读深圳大学,再混个大学文凭,这样的话,我们定能天长地久,你说好不好啊?”
这也是山村青年和城里青年的底气区别,她不说,我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只一件事,哪里来的本钱?我算是一个聪明机灵的山村孩子了,出门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活下去,怎么解决吃穿住行,绝不敢想自己当老板这件事,痴心妄想也想不了这么大。
就在昨天,我读完了两本普希金的作品,早先读过关于普希金的传记,他出生于贵族家庭,虽是家道中落,但从小也是上的贵族学校,他小时候肯定不用做农活,肯定不会营养不良,而且还有私教,有各种书可以看,他毕业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国家外交部。
想想我这个出生在山村的孩子的小时候,看书?学校的老师都不一定有几本书可以看,营养不良的长得像个大头娃娃,我得牵着李瞎子到处去算命,回到家还得洗衣做饭,夜里点煤油灯都得节约着,根本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图书馆,什么叫文学,自己的祖国每天发生了那些大事都不知道,传到山村的新闻早已是旧闻,身边全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甚至连洗澡刷牙都没有形成习惯。
祖国的官方语言—普通话,我的普通话是在外流浪时才开始学的,我的老师没一个上课会说普通话,我中学的英语老师,说着一口地道的我们本地味英语。我想,他的英语不只是我们学生听不懂,外国人也是听不懂的,就算请个翻译,也得先把他的英语翻译成普通话,然后把普通话翻译成外国人听得懂的英语。全镇没有书店,更没有图书馆,每天把两三个小时花在上学、回家的路上,除掉家务活的时间,就算偶尔得了一本破书,又能有多少时间看?
我一直很感谢一年的流浪、落魄生涯,让我只能专注看书,不然可能得自己把自己乱想致死,那么可怜的生活,其实死了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说不定来生会是普希金,哎,他为什么也死得那么早呢?
我从不羡慕那些号称伟大的人,一个也不羡慕,也不崇拜,十几岁到四十岁都没改变过这个习惯,我仔细想想,普希金要是和我一样的出生,他十六岁都未必走得出山村,最多也就是和我一样,先得想想怎么活下去,什么狗屁文学将通通跟他没有关系,以他那个长相,梁凤书都看不上他,世界又怎么会有普希金?怎么会有《青铜骑士》、《自由颂》……
听着梁凤书的娓娓讲述,我突然明白自己出生所带着的思维局限,明白自己自卑而目光狭窄的根源。梁凤书的父亲在她心目中虽然是个混蛋,但这个混蛋是个生意人,是个有钱人,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生活,耳闻目染了她的思维和眼界,她富裕的家庭给了她万一失败后的保障,她说:“万一我们的钱不够,我让我同学找我奶奶给我寄来,我爷爷奶奶一定会帮我的。”
要是我失败了,抹眼泪的布都没有,只能缩卷在街角,看着不认识我的那些繁华,甚至生命都会过早的枯萎,好在我是打不死的野狗,我是一个带着灵气的俊朗少年,我遇到了我的贵人—梁凤书,我才从野狗变成了人模人样。
我自己常常想,要是我没有遇到梁凤书,我还要流浪多久,我还要像野狗一样去往何方,我什么时候能进入祖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我有一个梁凤书,亿万打工仔都能有一个梁凤书吗?千千万万像我一样出生在山村的孩子,他们能遇到他们的梁凤书吗?
所以,我能什么都听她的,甘愿听她的,不是因为她比我大三岁,我一直觉得她的智商和判断力是不如我的,但是我愿意和她爱得如胶似漆,因为她是拯救我于苦难的女菩萨,她使我脚下的路少了很多曲折,我是幸运的,我有梁凤书。
首先我得感谢我腊月没有回家,感谢我那天很无聊,所以神经病似的去那工厂区转悠;然后得感谢那些老板的黑良心,要是他们按时按量给我工钱,我会永远为他们当牛做马,我会因此错过我的梁凤书;还要感谢老天爷,因为那天老天没下雨,要是下雨了,我没有雨伞,只能缩卷在街角无望的看着天;最后感谢李瞎子让我读过几年书,使我认识字,能完整的写完梁凤书递给我的应聘表,天啊,竟然还得感谢肖玲玲对我的信任,不然根本没有路离开山村;我得感谢我自己,我是一个好青年。
我当然很高兴的赞同道:“好,都听凤书的,我的凤书从来没有错过。”
她高兴地跳到我的背上,我清晰的看到,我嘴里嚼着还没吞下去的肉包子馅飞了出去,清晨的灿烂阳光正从窗户洒进来,那些飞出嘴里的肉沫在阳光中飞舞,引来几只苍蝇追逐。
她听见我咳嗽起来,忙给我拍着背:“对不起,对不起,麦子,呛着你了,快,喝我的豆浆。”
她秀美的手,正好挡住了我看苍蝇在阳光中追逐肉沫。
她不告诉我具体的出生时辰,使我无法破解我们的爱情密码,从而让我没法破解人类最看重的爱情问题,我没法做一个名垂万古的人了,做什么已经不重要,我爱她,连嘴里飞出的肉沫都是她的钱买的。
又想起肖玲玲,我们也曾这样肆无忌惮的开心,这时的我已经明白,为什么我不带着她一起逃离贫瘠封闭的故乡,而梁凤书只是给我说了一个时间,我什么都没想,就愿意和她奔向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除了外貌和学识,最主要的是带着肖玲玲会是一个负担,而梁凤书满足了我离开故乡时的幻想,她美貌不输肖玲玲,秀气和从小养成的气质是肖玲玲没有的,梁凤书的很多好肖玲玲都没有,她是一个我心中的完美女人。
她紧挨着我坐下来,温柔的说道:“这么早,你辛苦了,以后不用起来这么早啦,早了电子市场也没开门,去了也得白等。啊,我们不用分开了,不用找工作啦,昨天晚上我想好了,我们至少需要一部手机和一个传呼机,这样别人才能联系到我们,才能做生意,走吧,我们去取钱买手机。”
梁凤书并不是一个大手大脚花钱的人,但她要买的东西必须要买,我相信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买东西的事情上,除了买书她听我的建议,其它皆是她做主,包括我穿什么、吃什么等等,事无巨细,这让我空出好多力“钻研”她……
每当梁凤书告诉我她决定好的一件事情时,她对我说话的语气像哄孩子似的,极尽柔情,使我“乖乖听话”,她大我三岁,她觉得我是她儿子。她要撒娇时,马上把我变成老爷,她像一个与老爷私通后,向老爷诉说委屈的婢女,使我不得不做出“万般怜爱”的样子。
在工厂的半年时间,我几乎全是“儿子”,她像一个挡风遮雨的“母亲”,哄我多吃,哄我爱惜身体;自到了深圳,我们不上班,也不用担心被别人看见出双入对了,大多数时候我是“老爷”,我的“万般怜爱”的情绪常常不能一蹴而就,总要被她这个“满腔哀怨”的“婢女”恃宠而骄“闹”上好一阵。我们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爱恋,享受着无忧无虑的快乐,享受着身神合一、心满意足的……
有时候我会问她:“你的这些变化无穷的招式,是自创的独门绝学,还是从什么地方得了天书,学得上古神技?”
她傲娇的说:“为你创立的独门绝学,哼,你必须接招,只能输不能赢。”
我愿意接招,也愿意输给她,没办法,赢不了。
我也感叹:“凤书,你就是个妖啊,我是被你的妖术困住了,这辈子都挣脱不了啦!”
她当然不服气,反驳道:“做之前你是个流氓,做完了你装可怜,休想,给你十分钟休息时间,然后陪我去逛街。”#####入秋诗作一首
《又是秋》
炎炎余威仍盘旋,寥寥秋风催波澜。
又见大雁从北归,望得叶黄梢头乱。
经年再吟旧日曲,旧日秋雨几分寒。
斜风侧身过潦水,满城高楼觅炊烟。
于杭州





始于1979 第039章疤痕和生意
深圳的夏天骄阳似火,我们在钢筋混泥土的影子里穿梭,自从她决定我们要自己当老板以后,我们开始在电子市场里整天整天的转悠。
我拿出当初发传单的技巧和耐心,用看书时的良好记忆力,记录着市场上看到的每个细节。
她像一个有着火眼金睛的妖,准确的识别着每个人的身份属地,也不冷漠和高傲了,对她认为一些有用的人互留电话,拉着我的手,又用秋水一般的眼神打量得别人心花怒放,转头低声骂一句:“扑街仔。”然后我们继续在市场里浪。
她要求我必须得说粤语,并且常常纠正我的发音,她说:“一定别让人听出你是“外地佬”,不然别人会欺负我们,你就给别人说你是广东人,谁知道谁呢?”
在我们的每天转悠中,我们有了一个香港朋友—耀仔,耀仔看着有些黑得发光,他说自己才二十多岁,我们看他应该有三十往上,瘦的一个矮个子,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项链,带着两个大金戒指,手腕上还一条金带子,彰显着他是“老江湖”,笑起来时快把所有牙齿都露出来了,牙齿的颜色斑驳得像发霉的墙壁,每天要对我说上好多遍:“兄弟,你老婆好漂亮啦,你好福气啦,我好羡慕你啦。”
耀仔看梁凤书时,不是我觉得,真正是色眯眯的目光,好像总是带着祈求和希望,但是我不怀疑他能抢走我的“妖”,当初工厂里的日本人比他高大上多了,梁凤书都能从容以对,梁凤书私下的对我说:“耀仔这个带货的头目,会是我们的印钞机。”
我们不知道耀仔的真实姓名,也不关心,耀仔也不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深圳人没闲心关心彼此身份,只关心能否互惠互利。
和耀仔正式做朋友,是我们到达深圳两个月后,我和梁凤书好像一个来路不明的暗探,每天带着墨镜在市场里转,什么都问,什么也不买,说着熟练的粤语,有时还说日语,加上我们演得一副气度不凡的好模样,也不惹事生非,竟然风调雨顺。
我已经开始长胡子,梁凤书不让刮,她隔三差五的给我修剪,说是要让我看起来比她年纪大,所以我是一副老成的样子,在外面时话少而。
晚上我们买啤酒在屋里喝,从没喝过酒的我总是喝不了几杯酒睡过去了,越是这样,梁凤书越是要和我喝酒:“外面的人都喝酒,必须得学,不然将来让人笑话。”不只喝酒,她还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万宝路,在我们的窝里不让我抽,她说闻到烟味都想吐,但是她鼓励我要抽烟,在外面抽,而且要抽得有范儿。
喝酒抽烟这两件事,是我学得最快的事情,简直是无师自通,而且自带着一种独特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个天才。不只抽烟喝酒,在决定自己做生意后,我们晚上还去酒吧、夜总会喝酒,梁凤书说:“必须得有老江湖的样子,这些钱必须得花。”她也没进过酒吧、夜总会,这方面就不如我了,我的观察力、洞察力、理解力特别的强,犹如龙归大海,我甚至开玩笑说:“凤书,我上辈子肯定是一个十足的坏人,声色犬马的事情好像不学就会,书上说管仲是花柳场所的开创者,你说,我也这么聪明,会不会我就是管仲投胎啊?”
人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我的话刚说完,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梁凤书掐着我腿上的肉,立刻疼得我脸冒汗,她却不松手,满腔哀怨的说道:“麦子,你给我记住,我们这是为了演给别人看,我不管你上辈子啊,前世啊,什么好坏,这辈子,你对我必须好,你要敢碰别的女人,你的肉我一块块的揪下来,骨头都给你敲碎,别说碰,想都不能想,知道吗?”
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她终于松手了,我低头一看,她这次真是下足力气了,血沿着腿滴到地上,我真是生气了,没这么狠的,肉都掐开了。刚要发作,看见她泪流满面,她拿着纸巾,蹲在我腿旁边,一边流着泪,一边给我擦拭鲜血,然后按住伤口,抬起头,满脸泪水的看着我:“麦子,我知道你疼,我的心也疼,可是,我要你以后永远记住,记不住就摸摸这个疤,你只能对我好。”
我的心即刻溶化了,还没回答,她又说道:“我给你说过,我爸就是个混蛋,我妈真是活得憋屈。你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你不能像我爸一样混蛋,要是你喜欢别的女人,就没有我了,知道吗?我不要求你什么,你一无所有我照样爱你,就算是沦落街头,我也跟着你,别人金山银山我不要,我就要你麦子真心对我好。”
我已经感觉不到腿痛了,心痛代替了腿痛,我把她拉起来,紧紧相拥:“凤书,放心吧,今生今世都听你的,你叫我往东,绝不往西,别哭了,我知道我们的爱不容易,你牺牲了太多,我知道的,我麦子什么都听你的。”
她住眼泪,哽咽着说:“知道就行,有些话不用经常说,就这一次,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她又去看伤口,很是心痛的说:“痛不痛?”
故意无所谓的样子:“不痛,一点都不痛,真的。”
“你骗人,肯定痛,今晚你好好躺着,不累着你。”她一脸羞涩……
“你的力气真大啊,都能这样硬生生给你掐掉一块肉。”
她扬起头:“你乱讲,哪里掐掉一块肉了,你是不是想报仇?好吧,我也给你掐一下,你动手吧。”她闭着眼,昂首挺胸,像一个傲立疆场的巾帼英雄。
我一把拉她入怀……
在我们看中一个要转让的挡位时,耀仔也看中了那个挡位。我们与转让人和市场管理处都已经差不多快谈好了,唯一让梁凤书下不定决心的是价格,她认为价格有些偏高,我们已经在市场里转悠两个月了,对市场里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都能分辨出哪些人和那些人是一帮的。
与人谈判的事情都是梁凤书出面,她让我少说话,把我塑造成一个“有些背景”的人,用她的话说:“他家里不赞成我们在一起,我们想做点自己的事情”。那时的罗湖电子市场已经非常正规、成熟了,只是各自生意路子不一样,我和梁凤书靠着读了很多相关的书、杂志,装得很懂行,凭着年轻气盛的勇气试探着往前走。
那天从下午从市场出来,耀仔带着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围上来,没有人知道我慌张的眼色,因为我带着墨镜,梁凤书不卑不亢的冷漠问道:“干什么?好狗不挡路。”她那天然的傲气,使得我以为要打起来。
我顿时如战神护身,其实不是,是一种“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勇气,而且我就是做好了自己挨打,只要梁凤书能逃走的最坏打算,拉着梁凤书的手,把她往我身后一拽,装着镇定,灵光闪现的说道:“都想进去吗?”我是暗示他们这种人容易坐牢,必定是看过几百本书的人,那么多苦难都未能压垮我,以我察言观色的本事,他们肯定得动手了,这是街上见到的常事,可是我不怕,四周那么多人,我知道他们最多打我一顿。
很奇怪,每次有斗殴事情要发生时,总看不到那些穿制服的人,而走在街上的不经意间,总能看见他们查证件。
矮瘦黑的耀仔露出一口颜色斑驳的牙齿,脸上一点也不严肃,跟我在出租屋里看的电影里的黑社会不一样,他眼睛不停的在已经被我拽到身后的梁凤书身上扫描着,一副有事好商量的语气:“别误会,别误会,你们转了这些天,什么也不买,就为找档位?”
看来他早就注意到我们了,我们看来确实光照人,反正那一瞬间我是这么想的,我什么也没说,只点了点头。
事后我才知道,耀仔已经注意梁凤书好久了,因为她太美丽耀眼。
耀仔指着不远处一家茶餐厅:“走,坐着说。”
谁怕谁啊?我拉着梁凤书大摇大摆的走向茶餐厅,我们在这餐厅听过很多次饭,虽然是点最便宜的套餐。耀仔跟在我们旁边,对那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说:“你们别去了。”又调皮的学着我刚才的语气:“都想进去吗?”然后自己笑起来。
耀仔抢先拿出港币,点了三听冰可乐,装着真诚的问道:“行吗?”
可乐谁买不起呢?我们不在乎,就像看他到底想干嘛,他问:“你们要那档位做什么?”
我刚想如是回答,梁凤书捏捏我的手,抢先说道:“你也要那档位?你用来做什么?”
“当然是卖东西了。”他狡诈的看了看我们,分析着说:“看你们样子,也不是怕事的人,但你们对这生意肯定没我在行,我在这里多少年了,你们是这俩个月才出现的,对吧?”
梁凤书依然表情冷淡:“新人不能进?”
“当然能了,两位,要是我们都去争这档位,价格肯定高,我们都吃亏,不是吗?”
梁凤书说:“那你别争啊。”
耀仔被梁凤书的话哽了一下,男人对漂亮有气质的女人有一种天然的耐心,愿意把自己装得有些修养,耀仔极力压制着情绪,说:“我呢,档位不嫌多,我们这样,交个朋友,算我一股。”
梁凤书才情绪柔和些了,漫不经心的说:“怎么算?我们是做影印和翻译,顺便卖些货。”
耀仔一下变得更和气了:“文化人?文化人好啊,这生意我还真做不来,一定得交个朋友,这样,作为交朋友的诚意,你们开个价啦,我要觉得行,钱我出一半,你们两个人算两股,我算一股,一共三股,生意你们做就是啦,市场和外围、包括货的事我搞定啦,挣的钱三股平分,你们不吃亏啦,靓女、兄弟,可以吗?”
我都觉得梁凤书有点狮子大开口,十万,我以前听过十万,那是在书上,说十万天兵天将,十万块钱,还只是耀仔需要出的那一半,依照道理,我们也得出十万,一共需要二十万,天啊,我们把自己卖了也不值这个零头啊,但是梁凤书就是有这底气。
奇怪的是,耀仔竟然同意了,满不在乎的说:“你们可知道?中英街到这里,都是我的地盘,你们不是占大便宜了吗?”
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他出,以设备方式入股,外加付现金三万。
以我的‘聪明才智’,能看得出,耀仔这个‘老大’之所以对我们格外开恩,是他看上梁凤书了,我忧心忡忡的提醒梁凤书:“凤书,耀老大一定是看上你了,这件事完美的有些不合逻辑……”
梁凤书阻止了我继续说下去,抢着说道:“老大个屁,以后你不准叫他老大,必须要平等友好的开始,以后才能不落下风。”她又把我按倒在沙发上,假装恶狠狠的说:“你说,谁是你的老大?”
“我的老婆梁凤书,只有你才是我老大,老大,你快把我办了吧,别手软,快蹂躏我吧。”
她含羞带笑:“不要脸。”说完,又弄起来,轻喘着说:“就弄,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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