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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9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杨千意
我想啊,露露曾给过他那么多钱,出发前,他应该找一个像我这样负责任的算命人,花点钱算算,算命人一定会告诉他,前行凶险,流年不利,不宜远行。如果他不固执己见,相信算命人的话,拿出愚公移山的耐心,等待时机的到来,到时候火烧赤壁,大胜而归也难说。可是他毕竟没有这样做,后悔无用,进退不能,用自己的美好理想,和实际行动,把自己带入噩梦般的深渊。
当他体能稍微恢复了一些时,我趁热打铁,对他说:“问题你回答不出来,可能你觉得你爱露露,所以打她,所以要帮她花掉所有挣的钱,就算花不掉,也应该你帮她存起来。外面都是坏人,只有你是好人,你是为露露着想,你爱她,你用你独特的方式爱她?”
他彷徨无力地点点头,又马上拼命摇头,这次反思比较快,我挥手化解了快要落在他身上的胶棍,问他:“我用你爱露露的方式爱你可好?”
他瘫软在地上,想跪也跪不好,双手合十,对我连连作揖,祈求说:“哥,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露露与我再没有任何关系,求求你,你放了我吧,求求你,呜呜呜,求你了,呜呜呜……”
绝望的泪水从他眼眶流下来,和他壮硕的体格格格不入,从低声呜咽到嚎嚎大哭,他的悲伤终于感化到梁凤书,梁凤书小声对我说:“可以了吧?别弄出人命来,乖乖,听话。”
看看我手腕上的名表,已经是凌晨二点,夏夜的露水应该已经打湿叶尖,凌晨的薄雾应该也已迷茫路灯,都市快要彻底安静下来,只有我神抖擞。
还有一个问题,我必须要对他提一提:“孩子呢?孩子你要带回去的吧?”
他留着泪,拼命的点头。
夜如此深沉,离天亮还有些时间,小芬发信息说,已经把孩子送回露露男人住的旅馆,现在已经睡着了,睡得很香,小芬在旁边陪着,让我放心。
我看看露露男人的可怜模样,进过这番折磨,他已经筋疲力尽,眼神无光,神离散,时不时地看着我露出惊恐神情,当我看他时,他马上埋头下去,好像我是他见过最恐怖的恶鬼。
阿虎小弟们也辛苦了,叫一桌丰富的宵夜,犒劳犒劳他们。也丢给露露男人一些汤菜,他好像没有胃口,这太矫情了,应该有胃口才对,他可能害怕我再找理由打他,他又坚持着慢慢吃着,我想,他吃不下去不怪我,山村里没有吃宵夜的习惯,今天他是享福了。
我希望他能多吃一些,恢复体力后好上路,当然,这不是杀头饭。他可能在家看过一些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电视剧里即将被砍头的‘英雄’,总是会在死前吃一餐断头饭,吃的时候满怀着悲壮和不甘,但又没有任何希望,所以,他也难一边吃着,一边流着绝望的泪水。
这个样子,显然是被电视剧里的矫情片段教坏了,我想,真知道自己再无活下去的希望的人,应该很坦然才对。如果即将死去,曾经心中所有的一切幻想,都会模糊而快速消失,心中无比轻松,无比愉悦,世间纷繁杂乱的烦忧将随着死亡全部结束,所有的爱恨情仇、牵挂担心也都将结束,世间一切,从此再与自己无关。将死之人,表情应该不悲不喜,这不是凭空想象,我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电视剧里的导演和演员缺少体验,演得完全脱离现实。
他一个山村里出来的人,何来悲壮,又有什么不甘心呢?只能是电视剧对他的影响太深刻,让他的想象跟着那些导演和演员一样错乱。
依照梁凤书的计划,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送他上路,这时候的城市最是安静,飘渺浪荡的薄雾中,城市和路灯都有一种朦胧美。在他离开的时候,不要把这繁华看得太真切,真切的繁华中充斥着残忍的硝烟,对于即将离去的人,朦朦胧胧地穿行而过是最好的,只有这样,远处和更远处才能给心中留下美好的想象。
在整个城市即将醒来时,悄悄地离开曾满怀憧憬地繁华都市,把悲伤和失望都留在迷茫中,随着哪些凌晨的薄雾一起飘荡。有那么一个早起的人,他突然呼吸到一口清新的晨雾,眼泪不由自主的落下,他自己也不知道缘由,泪就是落下来了,不只是落泪,心中还升腾起哀伤,没有缘由的哀伤,他不知道,吸进他肺里的那一口清新晨雾中,有一个刚刚离开这座城市的人留下的悲伤。
每一个离开繁华都市的人,多少都会把一些悲情遗留,所以,我是不愿早起的,把那些遗留送给早起的人,让他们站在薄雾迷茫的街头,懵懵懂懂地瞭望,不只缘由的哀伤。
在露露的男人悄然离开后,或许给凌晨的薄雾中还注入了泔水味,一个山村男人长长叹息后的遗留。
小芬带走孩子站在路边,车到达时,小芬把一包玩具递给孩子:“乖乖,跟着爸爸回家了。”
孩子萌萌地看着小芬:“嬢嬢,你什么时候回家?”
“乖乖,你跟着爸爸先回去吧,嬢嬢会回家的,到时候会带很多好吃的,好完的回去,全部都给你。”小芬说我,把车门关上,看着驶进迷茫中的车,她为自己对一个小孩说谎而抹掉眼角的泪。
梁凤书的计划是非常完美的,先把露露男人折腾够,让他以后如不愿想起噩梦一般,永远不想回忆起都市中发生的一切,午夜梦回,也都是撕心裂肺的惊恐不安。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如果就这样放了他,他可能带着电视剧里学来的悲情,在都市的旅店或者某个地方,悲壮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可能还是带着孩子一起,这样的话,必将连累我们。





始于1979 第138章 后来
根据小芬提供的详细地址,让早已谈好价格的三人开着车,一路护送露露男人和孩子回家乡,这多少体现了我们的仁慈。这一路回去要好几天,道路曲折难行,蜿蜒逶迤几千里,为保证回到家以前男人和孩子都安安静静,别出什么乱子,给他们每天的饮料中加入少量安眠药,昏昏沉沉几天,故乡就到了,再把男人和孩子放在他们故乡的小镇上,任务就全部结束。
完成任务的人,需要在男人故乡小镇上拍照,照片上的男人和孩子必须是好好的,最好还是和颜悦色的,然后拿着照片回来找梁凤书领取丰厚的报酬。
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狗血电视剧中那样,出现艰难曲折的插曲,无论是孩子或者那个男人,都没有在回家的途中,顿悟出绝世武功,把护送他们回家的人扼杀在车里,然后一路杀回来报仇。也没有某个英雄等在途中,一看车里一行就有怨气升腾,果断出手相救,从此发起一场江湖血雨腥风。途中也没有出现严重车祸,车祸中男人和孩子侥幸活下来,对救援他们的人说出心中委屈,把繁华都市中的残忍说给救援的人听,然后沉冤得雪。途中也没有那个菩萨神仙点化帮助那个男人,只有一辆开向远方的车,一路颠簸,一路向前,翻山越岭。
现实世界里没有那些狗血情节,没有救世英雄,没有绝地反击,没有任何神秘的力量跳出来主持正义,只有前行的轨迹,欢笑和悲伤两不相融,却相互伴随。
事情顺利,十天左右,办事的人拿着照片回来,欢欢喜喜地数着梁凤书给的钱走了,临走时说一声:“谢谢啊,嫂子。”好像他们干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后来得知,露露男人回到家乡不久,人就彻底疯了,山村里传言,露露男人出门撞了邪,邪气已经控制了他,疯是在所难的。疯了的男人在山村里游荡,见人就说一句话:“别出门,千万别出门。”说得多了,大家开始躲着他,讥笑他,模糊他……
他依然逢人就说:“别出门,千万别出门。”话里的泔水味越来越重。
至于那个孩子,他会慢慢成长,多年以后,他长大了,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疯了的父亲当年在繁华都市中发生了什么,他问他父亲时,他父亲只会对他说:“别出门,千万别出门。”
孩子长大以后,依稀记得他曾去过最繁华的都市,在那里,曾有一个嬢嬢对他很好,带他吃了好多吃的,还买给他很多家乡没有的玩具。都市的美好在他记忆里永存,他又将在很多年以后,带着无限美好的憧憬,开始在都市中寻找记忆中的美好。
在办事的人拿着照片回来那天,老吕回国,露露也回来了,双手提着很多礼物,我和梁凤书、小芬每人都有。
露露看着照片,小芬告诉她:在她和老吕快乐的时候,她的男人带着孩子来找她,为了不影响露露的前程,我和梁凤书与她男人彻夜长叹,终于让她的男人心服口服。最后还派车送她男人和孩子回去,为了确认万无一失,才照了这张照片。
小芬那天晚上在带孩子,她也不知道包间里发生了什么,所有的难,我和梁凤书承担下来,慢慢消解在时光荏苒中。
照上是露露熟悉的人,还有她熟悉的小镇,看着照片,她很激动地流泪了,感动地说:“哥,嫂子,你们对我太好了,这辈子我愿意为你们做牛做马,真的,你们对我太好了,只有你们才会这样为我,把事情处理的如此完美。”她或许知道深圳的残忍,她有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梁凤书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是给露露一个深深的拥抱,喃喃说道:“我们是好姐妹,好姐妹应该做的。”
我们那样做,是为露露,当然也是为我们自己,在这城市里活着如此艰难,当然不能发生任何意外。生命向前行进时,总会有垃圾和异味伴随,我们无法向圣人一样高尚,只能尽量让自己别丧尽天良。
送走露露的男人和孩子以后,请来搬家公司,我们搬入属于我们自己的新家,李瞎子的灵位也有了更庄严的位置。
到达这座城市四年,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窗外碧波荡漾,绿树成荫,不闻一丝嘈杂。
露露和小芬欢喜得不知所措,她们从没有想过这座城市会有她们自己的家,她们很感激我和梁凤书。新的身份证,新的房产证,新的户口本,我们真正算是这座城市定居下来的人,而我却病倒下去。
药也吃着,医院也去住过几天,我全身无力,到已经无法站立行走的地步,医院也检查不出什么结果,让回家好好修养。
三个女人用轮椅把我从医院带回家,我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梁凤书焦急得无可奈何,害怕我从此再也不能站起来。她埋冤房子的风水不好,李瞎子的灵位安放位置不对,我独自埋葬阿辉、强仔、耀仔骨灰时沾染了邪气,她埋冤了一切能想象到的,整个人也在埋冤中憔悴下来。
我一直以为我是不会生病的,曾蜷缩在那些慢慢长夜的街头时,寒露和孤寂也从没打垮我,也不曾倒下。终于有气无力地瘫在床上时,竟然找不出什么来安慰自己,好像从前的所有坚强都抛弃了我,自己也说不清身体里为何没有了力量。
刘秃子来看我几次,我知道,一定是齐爷派他来的,看我是不是真的病了。来时,带了好些说是佛爷特地让送来的补品,人参、鹿茸、虫草、鲍鱼、海参等等。
我气若游丝地安慰三个照顾我的女人:“放心吧,我会重新站起来的,我给自己算过,命中有此一劫,劫后更加辉煌。”我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话,我担心自己快要死了,可我也不愿意看到她们为我忧心忡忡的样子。
露露和小芬异口同声地安慰我:“哥,放心,我们的一切都是你和嫂子给的,就算是卖房子,我们也会照顾你一辈子。”像是对医生判定没法救了的人的安慰。




始于1979 第139章生死边缘
出院那天,医生对我说:“麦哥,没事的,回家修养一段时间就好了,放宽心。”我知道,医生说这样的话,人就基本上就没救了。
如果是一般感冒去医院,医生会语重心长地告诉病人:“一定要马上住院治疗,感冒可能导致肺炎,肺气肿,最后转化为肺癌,这钱节约不得,命比钱重要啊!”病人听了医生的话,然后,住院治疗花不菲,终于从生命垂危中被医生拉回来。
如果医生已经毫无办法了,他会把家属叫到一旁,安慰说:“弄回去吧,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别浪钱了,挣钱不容易,别都洒我们医院了。”然后对病人说对我说的那番话。
我想对医生说:“神医,不能再抢救抢救吗?”医生已经摇着头快步离去。
我已经病成这样,三个女人能不伤心吗?梁凤书最是伤心,我能听见她躲在客厅和厨房的低泣,能看到她眼中对我隐藏着的迷茫和绝望,那眼神,就像露露男人离开时一样,而我找不到什么理由让她不要担心,让她想信我还能站起来。
小芬在客厅小声对梁凤书说:“嫂子,江湖传言,说哥是被耀仔他们的鬼魂报复,我是不相信的,哥对他们那么好,他们怎么可能报复哥呢?不过啊,嫂子,医生都检查不出问题来,只说哥气虚,我们还是要想想办法,要不找人来作法吧?驱驱邪,说不定哥就好起来了。”
露露提出更玄妙的问题:“嫂子,哥一定是被邪气入侵,要不就是那个神秘老头子作祟,小芬说得对,我们找人来做一场法事,哥肯定能好起来。”
梁凤书长叹一声:“你两个东西小声点,麦子是读书人,他不信这些,弄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他看着心里更烦,更好不了啦。露露,你明天再去多买些补品回来,小芬,让你家老陈从香港多带些鲍鱼海参来,那边的东西正宗一些,告诉老陈,要最好的,我们给他钱。”
身体无力,其它知觉异常灵敏,我清晰地听着他们在客厅里嘀咕,心中感慨万千,想,还是梁凤书了解我,可是我真的快要死了吗?医生肯定告诉了她们些话,那些话她们和医生都不愿对我说。
如果我真快要死了,采用些荒唐的封建迷信方法,也是可以值得原谅的,万一有效呢?我以前曾有过很想死去的念头,那是在那些艰难岁月中的畅想,现在对人世间充满留恋,想要一直活着,还有那么多美丽姑娘没有拯救,小语怎么办?她才交我这第一个朋友,我一点也不想死。
仔细回想,是到底得罪了哪位神明呢?搬入新房的日子是心挑选的良辰吉日,李瞎子的灵位也是我亲自安放的,哦,难道是‘安锅饭’时人不够多吗?依照老家规矩,搬入新宅时,要邀请很多亲朋好友到家吃饭,名为‘朝贺饭’、‘安锅饭’,人数要尽可能的多一些。
入住新家那天,就我们四人,谁也没有邀请,也不知道该邀请谁比较合适,认识最多的是混社会的人,我们可不想他们知道我们住哪里,显然不能邀请。仔细盘算一番,竟然发现没有合适邀请到家里来的客人,在我们活得小心翼翼的同时,我们也没有可以放心的朋友,唯一能想到的是李木,最后也没有邀请,我和梁凤书担心李木见我们如此的好了,以后都依靠我们,来往太过密切,暴露我的真实身份。
再也想不出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可我就这样病倒,而且是‘气虚’得站不起来。新家窗外的碧波、绿意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阳台上对着荔枝公园的椅子还没坐热过,真要这样死了,很是不甘心啊。我想,我死以后,这宽敞的房子,漂亮的梁凤书,都会成为别人的,连李瞎子的灵位都会被抛弃,年轻貌美的梁凤书也不可能供奉我的灵位,我将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留不下任何痕迹。
瘫在床上无力起身的人,难会乱想,所想的又都是很悲凉的事情,我的好日子还没好好享受,就这样变成快要死去的模样,没办法不悲凉。虽然我在心中反复给自己算过,我会好起来的,难还是担心就这样从此瘫痪在床。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梁凤书和我只是半路夫妻,难道她能一直爱着瘫痪在床的人吗?满大街都是‘西门庆’,说不定哪天喝完药以后,我就会像武大郎一样离去,而且还没有一个武松替我报仇。想我的那些个山村里的穷兄弟,他们不可能是我的武松,面对梁凤书的窈窕貌美,没有人还能想起我死的真正缘由,想到这里,我很体谅西门庆。
自己必须正确地对自身进行客观仔细地研究一番,我除了全身无力以外,耳聪目明,思维敏捷,吃喝拉撒都正常,没有要离开人世的征兆,所以,又暗自鼓励自己,一定能重新站起来。
在我出院回家第二天,齐爷打来电话,他刚说一句,电话里就传来小语的声音,显然电话被小语夺过去了,小语在电话中有些生气:“麦子哥,你就这么怕见我吗?离开我这里就病得起不来,要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再不要见了,你好好的吧,我就当没有认识你,我不会再麻烦你,你自己赶快给我好起来。”
梁凤书就站在我眼前,太过柔情的话不方便说,我只好气若游丝地说:“放心吧,我会好起来的,等我好了,第一时间去看你们。”
电话那头,长时间的静默后,电话只剩下嘟嘟嘟的声音。
梁凤书每天寸步不离家,所需之物都是由露露和小芬出去采买,晚上露露和小芬也住在我们家里,家里一百多平方,容下我们四人完全没有问题。露露和小芬的房子就在隔壁,稍微小一些,她们还没来得及享受自己的新家,全顾着照顾我了。
让我欣慰的是,我还没有发现梁凤书有潘金莲的心,她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每餐都把我扶起来靠在她的胸口,她喂我吃一阵,又让露露或者小芬喂我,让我尽量多吃一些。




始于1979 第140章 诡异之力
我想靠在露露或者小芬的胸口,让她们像梁凤书这样喂我,露露和小芬可能觉察出我的幻想,也如是玩笑跟梁凤书说出我的幻想,被梁凤书咒骂道:“你们俩个东西,想趁麦子病了欺负我,是不是?你们爱他吗?好啊,来吧,一直抱着,不准松手……”
她的情绪我明白,这是一份真挚的爱情,我们一路走来不容易,她不允许我有丝毫闪失。尽管她知道露露和小芬是开玩笑,可她依然把她们和我可能发生什么的意念扑灭在摇篮里,使其不能有生长的可能。
我安慰梁凤书:“老婆,别数落她们了,等我好起来,我给你报仇。”
梁凤书说:“怎么报仇?你想把她们怎么样?都这个样子了,能别瞎想吗?”
我逗她:“凤书,如果我就要死了,能不能让露露和小芬亲亲我,想来,这辈子还没有碰过你以外的女人,唉……”
梁凤书泪水又下来了,她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休想,你要真是死了,我就把你埋这屋里,谁也不能碰,你这辈子死了这条心。”
还是露露和小芬替我着想,趁梁凤书在厨房忙碌时,悄悄地来到我身边,说:“麦子哥,你好起来吧,等你好起来了,我们都成全你,你想干什么都可以,我们绝不会有半点的拒绝。”
这两人的智商很是让我担忧,要是以前对我说这些,或者真要有这个心意,悄悄找个地方也就把事情办了。这个时候说这些,要是被梁凤书听见,她万一想:“活着不能单独拥有你,你要就此死去,你将永远属于我。”
这两个女人,不是要害我性命吗?我赶忙眼望着门外,很是担心地说:“别胡说八道,梁凤书会要你们小命的,快,把手拿出来,给我翻翻身,背上给我按一按,不然就成僵尸了。”
梁凤书突然站在房门边,大声说:“你们两个小妮子,在干什么?想趁此霸占麦子吗?”
露露傻笑着:“嫂子,你可真是的,天下男人那么多,我们才不会稀罕这个人呢,再说了,他现在有没有这个能力,你不知道吗?”
小芬坐在床边,装着很认真地按摩我的背部,长叹一声:“唉,嫂子,哪有你这样想我们姐妹的,哥让我们给他翻身,给他挠挠背,活动活动筋骨,这也值得你乱想?你到底是想不想让哥好起来,我都很怀疑哦。”
梁凤书慢慢地坐在我的面前,低头问道:“麦子,是不是她们挠起来比我舒服啊?”
我当然不能承认,这不是明显的吗,我现在没有反抗的力气,纯粹就是待宰羔羊,平时活蹦乱跳时都不敢承认的事情,现在能承认吗?用力露出笑脸:“老婆,辛苦你了,虽然她们挠着没有你用心,让她们给你分担一些吧,这段时间,你都憔悴了,等我好起来,一定好好补偿我的凤书。”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也不竟然,从医院回到家里床上躺了二去十天后,终于能起身了。
那天夜里,好像做了一个梦很长的梦,醒来时,却又想不起梦里任何内容。看看身边的梁凤书可能刚刚睡着,我活动手脚,身边感觉身体有一些力量了,望着窗外泛白的光,我勉强支撑着站起来,慢慢挪动双脚,推开阳台的落地窗,站在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听着不远处的鸟鸣,心里空无一物。
站着的感觉真好,清晨的风清凉无比,迎面吹来时,向我注入着天地之间的力量,双腿虽然颤颤巍巍,我强要自己站着,看着天边的颜色慢慢浓起来。安静的绿荫另一边,是密密麻麻的高楼,往右斜望出去,耸入云霄的地王大厦像钢铁一般耸立着,能清晰地看到那些缠绕大楼的雾霭,安静的都市如此美丽,梦幻得海市蜃楼一般。
最远处的天边,一抹光亮低沉在城市之外,那些盘踞在光亮上的浓云中,似有龙腾虎跃在其中,被青白之光慢慢推开,为红日喷薄而出做着最后的准备。
阳台外这片绿荫碧波,是都市人最向往的风水宝地,我终于可以居高临下欣赏它的美,站在属于我的阳台上。过早晨练的人在碧波旁小道上奔跑着,安静得像游动的鱼,几个醒来的流浪汉坐在绿荫中眺望天空,无奈的起来,走向一个不知道目的的地方。我也曾像他们一样,在别人的响动中醒来,在清晨的寒凉中离开昨夜睡热的地,不知道新的一天该如何度过,彷徨无助地再次走向街头,寻找下一个栖身之地。
几只小鸟掠过眼前,心猛然明亮起来,我要像它们一样飞翔,不只是在这钢筋混凝土的大楼之间。老天无比垂怜,都市里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了,而我和梁凤书的故乡还在远方,只有我们的翅膀更加丰满,我们才能飞回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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