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为系归舟
作者:谦少
伪渣贱,伪出轨,伪渣贱,婚内文。老风格虐爽文,冰山渣渣攻x在沉默中搞事情的受……犹记多情,曾为系归舟,碧野朱桥当日事,人不见,水空流。跟以前的文比立意没有进步,剧情没有进步,只是一个虐爽虐爽的故事,有点狗血。算是刺猬的双生文,喜欢主角,攒了一些存稿,所以先开这篇了。纪予舟面瘫,话少,傲娇,林湛表面温和,骨子里偏执,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双方都不善言谈,是一个折腾折腾再折腾的故事。“我那时候多喜欢纪予舟啊,连说到这三个字,都觉得心脏都软下来。我常常好像有无数话想要跟他说,等到了他面前,却一句也说不出来。至少有整整三年,我在背后为他做尽所有的事,站到他面前时却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作品标签:虐恋先婚后爱破镜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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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隐忍
当了成年人之后,仿佛就对节日没什么感觉了。尤其我这两年来不再为人打工,连过节的最后一点价值放假也失去了意义。偶尔回想起小时候欢天喜地地过节、过年,遥远得像上辈子的事了。好在家里还有瑞瑞这个小朋友,他才四岁多一点,小孩子的眼睛,看什么都是新鲜的,端午节我和保姆坐在桌边包粽子,他刚好只有桌沿高,踮着脚趴在桌边,露出新剪的蘑菇头和一双清澈眼睛,指着黄糖问我:“爸爸,这是什么?”
“这是黄糖,”我手上有水,不能摸他头发,笑着问他:“你要尝一尝吗?”
他点点头,反正他是对什么都要尝一尝的。
黄糖一码一码地摆在盘子里,我弄了一小块下来,瑞瑞伸出舌尖来舔了舔,像小动物喝水,舔了一口之后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甜!”
我怕他有蛀牙,一直限制他吃糖,偏偏瑞瑞和所有小孩子一样喜欢糖,因为太久没吃,对糖的审美都没有了,黄糖这种腻得化不开的甜味一直是我童年的噩梦之一,瑞瑞却如获至宝,把那一小块黄糖紧紧攥在手里,开心地跑掉了。过一会儿又过来告诉我:“爸爸,黄糖好甜!”
瑞瑞长得确实有点像我,一笑眼睛就没了,他一边脸颊有一个小酒窝,皮肤白得像牛奶,笑起来无比可爱,连保姆都忍不住笑了。
予舟对我的教育方法向来很不屑一顾,用他的话说:“吃糖这种小事,管他干什么。我小时候别说糖了,什么不是想吃就吃!”
纪家家大业大,纪老爷子年岁高,身体好,性格也强势,说一不二,隔代人最宠小孩,他作为唯一的继承者,长子金孙,更是受尽了宠爱。所以予舟从小就肆意妄为,别说保姆,他父母都不太敢管他。
我这两年胆也大了,忍不住反驳他:“对,纪少爷糖吃得多,掉牙都比别人早几年,六岁牙就漏风了。”
这是我从他保姆那听来的光荣事迹,算是他人生第一件憾事。他从小性格霸道,常年带着世交家的小孩四处为非作歹,欺男霸女,可想而知掉牙这件事对他的威信有多大的伤害。不知道他自己介不介意,反正等我十五岁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吃糖了。纪家几代豪富,娶的都是美人,到予舟这里,算是集优点之大成。他继承了他父亲的深轮廓,眉骨漂亮,高鼻薄唇,一口牙也整齐锋利,笑起来无比耀眼。
就是他这坏脾气一直没变。我说这话时是今年正月里,刚过完年。这两年纪老爷子身体也渐渐走下坡了,公司里的事渐渐都交到了予舟手上,他越来越忙,夏天还好,冬天里常常我睡得正香,半梦半醒之间被人弄醒了,他一身寒意,跟一头在雪里跑了几个时辰的野兽一样,没头没脑地啃我脖子。
过年那几天算是难得的休息日,予舟现在算是纪家半个当家人,身份高了,只有别人迁就他的份,他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除了在初一二去几个长辈家拜年一丝不苟地穿了大衣之外,从初三后,基本每天都是一件睡袍,夹着烟懒洋洋地在家里走来走去,我那几天都躲着他,就忍不住说了这一句,还是被抓住了。瑞瑞被吓得眼泪汪汪,小手肉乎乎的,急得一直拍卧室门,坐在门口大哭:“不要欺负我爸爸!”
瑞瑞一直很怕予舟。端午节不用上英语课,他就在我身边跑来跑去。知道予舟可能不会回来,就更开心了。
予舟加班向来是不会打电话回来的,但是卫平都会发个信息告诉我。卫平也是我们当年的同学,现在在做予舟的助理,卫平的爷爷就是纪老爷子当年的管家,也算是心腹。卫平从小就是予舟最忠实的跟班,性格温和沉默,我记忆中他做过的唯一一件反抗予舟的事就是六年前不声不响去了国外读书,老实人偶尔逆反一回反而特别要命,予舟当时气得连最喜欢的车都砸了,谁知道三年前卫平又悄悄回来了,一声不响,又回到予舟身边做起了助理。
我一直猜想,卫平是喜欢过叶修羽的,所以六年前才会出走。不过也难说,毕竟当年人人都喜欢叶修羽。直到现在我也一直记得当年叶修羽前呼后拥的盛况。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是被人簇拥和爱慕的,予舟是一个,叶修羽也是一个。他们是世交,予舟比叶修羽大一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的,一样的天之骄子,叶修羽也是从小被骄纵宠爱的,我记得他当年的脾气有多大,就像我记得他笑起来有多好看。
他和予舟,原本是所有人看好的一对。我想,就算是在视同性恋为洪水猛兽的纪家人眼里,一个看着长大、芝兰玉树的叶修羽,也比我这个来路不明的低等人好上许多,至少不会“委屈”他们家的纪予舟。可惜六年前叶修羽和予舟决裂之后远走欧洲,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据说过得很潇洒,四处旅游,早两年我还在予舟的朋友那里见过叶修羽的照片,希腊的无边界游泳池,池水色蔚蓝,远处是白色的古城建筑和爱琴海,天高云淡。叶修羽懒洋洋靠在泳池边,仍然是当年的漂亮模样,他的眼睛长得好看,身量清瘦修长,眼中常有那种被惯坏了的人特有的傲气,就算赤裸上身也贵气十足。他们给我看这个多少有点挑衅的意思,事实上,除了挑衅,他们也不会跟我说别的话。
他们视我如窃贼。在他们的眼中,就算叶修羽和纪予舟当年如同刺猬般互相伤害,打得头破血流远走他乡,也轮不得我这个外人来染指。
好在我早学会不在意这些。
以前年轻的时候,心眼死,脾气犟,喜欢一个人,哪怕低到尘埃里,哪怕知道他已经有无数人环绕,知道自己就算把一腔心头血洒在他脚下也无法得到他一点注意,仍然一心一意地跟随在他身后,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那时候多喜欢纪予舟啊,连说到这三个字,都觉得心脏都软下来。我常常好像有无数话想要跟他说,等到了他面前,却一句也说不出来。至少有整整三年,我在背后为他做尽所有的事,站到他面前时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喜欢就是这么讽刺的事,我那时候那么穷,穷到无立锥之地,竟然仍然想给他最好的东西。人年轻的时候就是有这种不自量力,我竟然会觉得纪予舟还会缺少什么东西,像穷人节衣缩食省出一件礼物,兴致冲冲地为富可敌国的王子贺岁。现在想想,心酸之余,只剩好笑。
而这些,予舟的朋友,连同卫平,全看在眼里。
他们轻视我,因为他们见过我的卑微。人就是这样的动物,见过一个人最狼狈的样子,以后也会觉得他不配被好好对待。好在我现在已经没了年少时的傲气,和他们也算相安无事。这场面有时显得有点诡异,我们都是予舟身边最亲近的人,却都把对方视为无物,仿佛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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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时空。我从不会问他们予舟的下落,他们就算有急事联系不上予舟,也绝不会找到家里来。五年来,我们一直维持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而卫平是唯一一个会穿梭在两边之间的人。
卫平是老好人性格,沉默隐忍,但是善良。他特别喜欢小孩子,意外地和瑞瑞很投缘,瑞瑞三岁生日时刚刚做完手术,躺在病床上,那么小,已经会皱着眉头忍着痛,不让我担心。我去替他拿生日蛋糕,回来看见卫平,纪家的贵气总是体现在细节处,连管家的儿子也能把西装穿得如老派绅士,我自己太瘦,穿不了最正式的“suit”,所以对于能把西装穿得好看的人特别高看一眼,我当初第一次遇见予舟,他也是穿了一身黑色的校服外套,肩宽腰窄,虽然青涩仍未褪去,已经隐隐现出模特般身架。
卫平则更低调些,他天生适合做二把手,是最高端而得体的背景。瑞瑞生日在六月,夏日蝉鸣阵阵,窗外阳光招进来,卫平侧身坐在病床边,用花瓶里的巴西叶给他编蚱蜢,瑞瑞苍白脸上带着笑,这画面安静又温馨。
在那之后,卫平在我心中的形象鲜活了许多,瑞瑞叫他卫叔叔,我也默许了,其实按纪家的规矩,我和予舟已经结婚,瑞瑞就相当于予舟的孩子,他可以叫予舟那些轻视我的朋友为叔叔,却不应该叫卫平叔叔。
如果叶修羽回来,卫平大概也会站到他那边吧。毕竟他当年是暗恋过叶修羽的。
但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毕竟,到时候,连予舟会站在哪里,我也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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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纪总今晚有应酬,可能要到十一点左右才能到家。”卫平在电话里这样说道。
他手上有予舟的日程表,像电视里的天气预报,如果他愿意,大可以把一周的日程全报给我听,但他非要每天准时预告,像一座古老而忠诚的钟。
我看了一下壁上挂钟,现在是下午两点,瑞瑞吃过了午饭,听过我讲的故事,正在卧室睡午觉。大概小孩子的安全感是天生的,瑞瑞在孤儿院度过婴儿期,虽然从记事起我就陪在他身边,但性格还是有点害羞胆小,醒来看不见我就会慌。
保姆在厨房拾流理台上的残局,粽子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吃着玩的,剩下一堆估计要扔,倒是一堆青色的箬叶浸在温水里,青翠碧绿。
“阿姨,我要出去一趟,半个小时之后,你叫瑞瑞起床,陪他看一会儿书。”我迟疑了一下,又吩咐道:“要是九点我还没回来,你就先哄瑞瑞睡觉。”
“好的,林先生,要给少爷讲故事吗?”
“讲狮子王辛巴。”
第二章惊艳
我换上衬衫出门,外面雨过天晴,花园里的昂贵月季开了满墙,花匠在喷泉边不知道弄些什么,看见我,恭敬地点了点头。司机迎了上来,我摆了摆手,示意不用,自己去车库开车。
家里三辆车,卡宴和跑车都是予舟在开,我自己有一辆suv,便宜得很,大学毕业我赚的第一笔钱就是买了这辆车,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没错,这辆车车厢大,搬起东西来十分方便,大概因为车型粗犷的缘故,停在予舟那两辆一个轮胎就抵过它整车价钱的车旁边,也不显得太怯场。
我上车就点了烟。
予舟自己也吸烟,却不喜欢我吸,吸烟的人嫌弃别人身上的烟味,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歪理。他鼻子灵,像猎犬,我身上气味些微不对他就能嗅出来,他常说我身上有植物的香味,大概因为这缘故,常啃我脖子。我已经习惯他的蛮不讲理了,也没有和他斗的习惯,所以除非在外面待上六个小时以上,否则不会吸烟。
说起来,我第一次吸烟,也是因为他。
我遇见予舟是高中,我那时候本来在另外一所学校,因为一次数学比赛拿了奖,被予舟的学校看上。大概那时候的我表现出某种以后会为母校争光的潜质,于是我连同其他几个金奖获得者被予舟学校的“菁英计划”选中,全额奖学金入学,每个学期还有补贴。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学校每年都有学生选送常春藤,但是予舟他们的上两届闹得过分了点,送去的人闯了点祸,一度要被取消资格,我们这帮人相当于用来给常春藤夹送私货的包裹,用来藏匿予舟他们这种人。
我会答应也很简单,我缺钱。
我在高中毕业之前,几乎没有一天不缺钱。孤儿院的小孩基本只管到十六岁就要出去自立门户,读书只给上到初中,我每学期除了考奖学金之外,还要多多参加比赛赚生活,为此练就了一手找比赛的好本事,连陌生少年宫里的青少年绘画比赛我都不要脸地混进去参加过,只为了一箱可以用来当作业本的画纸。事实上,在嘉远学校找到我前的一周里,我正在犹豫要不要去参加答题比赛赚下个月的生活。那个数学比赛的金奖早被我忘到脑后,因为没有奖金,留着证书金牌也只是为了卖钱而已。
我对于青春期的记忆就只有一个饿字,我十五岁左右开始疯狂拔高,大概是缺钙,整夜整夜地腿疼,住校,学校的生活要另交,我常常半夜饿醒过来,胃里发烧。我记得我那时候的同桌是个长得可爱的富家女孩,身上带着香味,皮肤很白。她喜欢吃零食,书包里常常准备做成小熊形状的进口饼干,她常和我在课桌下分食饼干。我那时候应该长得挺好看,苍白消瘦,一双眼睛饿得发亮。我被嘉远选上之后要转校,她还写了香喷喷的情书给我,眼泪汪汪地跟我告别。
但我真的只是为了她的饼干而已。
嘉远这所私立学校从严格意味上来说救了我的命,否则我迟早会因为营养不良而在某个深夜悄无声息地饿死在原来学校的宿舍里。嘉远的食堂是自助制,我至今记得明亮的食堂里用铺着餐布的长餐台摆满各种食物,光是面包就有十多种花样,熏鹅,香肠,火腿,各色沙拉,常常有煎过的扇贝和并不地道的寿司,中餐台是粤式汤粥,常年有各种糖水,穿着漂亮校服的高年级女生三五成群地站在餐台前,致的骨瓷碟子里只有一小撮沙拉,议论着每样食物的卡路里。
我能长到一米七五,嘉远的食堂功不可没。
如果早来两年,也许我能长到一米八也不一定。
不过我的胃病倒是一直留了下来,如梦魇一般纠缠至今,就像偶尔我还会梦见自己还是那个饥饿的高中生,一无所有,即使在寒冬里也穿着薄薄的面口袋校服,因为那是我唯一合身的一件衣服。
这就是我为什么当初被叶修羽和他的朋友捉弄和欺负,却仍然没有想过要离开嘉远的缘故。
叶修羽与我天性不合。他成绩很好,他家是儒商,不如纪家底蕴深厚,却很聪明。他从来不需要搭我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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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顺风车才能去得了国外名校,所以我们这些“菁英”在他看来就是垃圾堆里爬出来的老鼠,和我一起来的有三十多个人,他一星期就赶走十个,青春期的男孩子自尊心比天大,但凡家里稍微过得去点,都不会留在这里受他的鸟气。
值得一提的是,留下来的人大都不是泛泛之辈,其中有一个刑云弼我尤其欣赏,心性无比坚忍。当年我们都是那场比赛的数学金奖,他高我半分,排在金奖第一名。他在嘉远毕业之后去国外读了mba,华尔街创业,如今已经杀回上海,反而是那些当年欺负他的富家子弟都被家里养废了,一事无成,现在要看着他和自家的父辈平起平坐,见到他还要恭恭敬敬叫一声刑总,内心煎熬可想而知。
至于我,就没他这么有志气了。我那时候对叶修羽也没什么忍辱负重有朝一日回来报仇的觉悟,纯粹只奉行一个字:跑。
叶修羽长得好看,家里有钱,唯一的缺点是发育比我稍晚,我那时候瘦得像鹭鸶,腿长,跑起来一阵风,看起来摇摇晃晃不太稳,其实跑得飞快。叶修羽班级在我楼下,我看见他出现在楼道口就开始跑,常年和他躲猫猫,他嫌我麻烦,追了两次就去欺负别人了。
至于吸烟那次,纯粹是个意外。
嘉远的学生虽然草包居多,但有一样好,家家都有家庭教师,英语当做母语学,地道的英式发音都不稀罕,难得的是母语思维,不像我直到今天英文文献还要在脑子里先翻译成中文来理解。我那时候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总算有点好好读书的念头,决定没事去天台上念念英语,谁知道我整天盘算比赛赚钱没事,刚准备好好看书就遭到报应。
那天我在天台上才背了一页英文,背后就传来人声,回头一看,叶修羽带着一帮狐朋狗友站在天台上,至少三个人守在门口。
饶是我腿长两米,也没了用武之地,何况我那时候并没有在看叶修羽。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予舟。
纪予舟。
叶修羽这种要强性格,大概是因为长不高所以有点心理变态,凡事都要强别人一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让人走在他前面,甘心退居二号位。
十六岁的纪予舟有多好看呢?我只记得他的眼睛,形状漂亮,眼神像狼,黑得让人的心神都要陷下去,鼻梁笔挺,下颔有倔强轮廓,勾起唇角笑时,让人神魂颠倒。
然后我被叶修羽冲上来一拳揍在肚子上,他三个月来第一次抓到我,简直比游戏里打倒最高boss还开心,我也不负众望地倒在了地上,直接晕了过去。
醒来时我发现纪予舟在吸烟,他就坐在我身边,晕眩的时候总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事实上不过是短短几分钟而已,他的烟才刚刚点上,叶修羽正靠在我对面的墙边,吸着烟跟别人说话。
纪予舟发现了我。
他就这样安静地看着我慢慢爬了起来,我爬到一半,想起还是不要吸引叶修羽的注意力比较好,又慢慢趴了回去。
纪予舟被我逗笑了。
他笑的时候真好看,因为唇角薄,像刀锋,笑起来的时候总有股骄傲的味道。我喜欢他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像星辰被点亮,我趴在天台的楼板上,阳光晒过的水泥板滚烫,我的心脏因为这份熨帖的温度而疯狂跳动着。
我想我就是那一刻喜欢上他的。
他问我:“你叫什么?”
“林湛。”
“这名字不错。”
“谢谢。”我很有礼貌地回答:“我自己起的。”
他又笑了起来,他当我是说笑话,其实是实话。在那之后的许多年,我曾这样云淡风轻对他说出过许多实话,大部分都被当做了故事、谎话、或者夸大之后的自嘲。我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我为了生存撒过许多谎,但喜欢就是这么奇怪的事,你喜欢一个人,仿佛心脏都在他面前被层层剖开来,忍不住想把实话都告诉他。
“吸烟吗?”他问我。
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意识到这个问题很重要,但我并不知道为什么重要。我只知道一定要好好回答,否则就会失去什么。
我至今仍未后悔过我当时的回答。
我说:“吸。”
他把烟盒扔了过来,我的第一支烟是一支云斯顿,在那之后,直至今日,每当我看见云斯顿的包装,仍然能回忆起那个下午心口滚烫的感觉。
许多中等富家削尖了脑袋把小孩送进嘉远这所学校,就是因为在学校里阶层还没彻底固化,像予舟和叶修羽这种风头人物,身边基本都有一帮附庸,大部分家境都不如他们,只要这样混上几年,就算有了交情,也就是他们父母梦寐以求的“人脉”。像要追随他们也很简单,他们像草原上浩浩荡荡的兽群,只要脸皮厚点,机灵一点,每天跟着他们穿行在学校,久了就混熟了。
后来我看见叶修羽就不再跑了,大部分时候予舟都在,偶尔他不在。我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混在那一群人中,有时像朋友,有时像跟班,偶尔是沙包。我帮他做过作业,在凌晨两点替他买过饭,然后在宿舍楼下呆到天明。我记得夏夜的早晨天怎样亮起来,就像我记得他和叶修羽一起喝酒,争吵,打架,然后再和好,像两只漂亮的刺猬。我曾经替喝醉的他洗过脸,脱过衣服和鞋,酒店的地毯柔软,我坐在床脚边,茫然地双手抓住头发,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我并非没有自尊的人,却为他卑微入骨。
我替他做过饭,煮过汤,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做他愿意喝下去而不是泼在我脸上的醒酒汤,有一个暑假,我疯狂地工作,疯狂地攒钱,只为了给他买一件昂贵的生日礼物,好被他轻蔑地看过一眼之后就扔在客厅角落里。
我前十六年人生都在挣扎着生存,还不容易有点余裕来好好看一下自己的人生,就遇上了纪予舟。他如同一道耀眼的光一样闯入我的生活,我如同深夜穿行马路被车大灯照到的鹿,一瞬之间失去所有反抗能力。我还没明白什么是气节,就已经为他匍匐在了尘埃里。叶修羽和他打架时大吼:“你打我!我活了十九年没被人揍过,你敢打我……”然后抱起电视显示器朝他砸过来。
我没有这样的底气,我是冬天被扔在福利院门口的弃子,院长发现我时我已经冻得脸发紫。十多年前的一场冻雨就足以将我从这世界上清除,我不曾被人宠爱过,也不是谁家爱若珍宝的小儿子,所以我低下身段也似乎没什么大不了。叶修羽肯为他推迟出国计划就已经是深爱的表现,而我就算粉身碎骨也不过是说明我自己身轻骨贱。
我在这样的逻辑里活了许多年。
六年前叶修羽和他决裂之后远走欧洲,至今不曾联系过他。或许联系过,但我不知道。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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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我大学毕业,租了四年的房东忽然失心疯赶我走人,予舟开车过来,让我拾行李,我刚打通房东电话,他推我在墙上,亲我时咬伤我嘴唇。
两年前我想养瑞瑞,因为是单身,办手续诸多不便,予舟忽然提出结婚,我并不觉得没有法律效力的婚礼会对养有好处,但是他脾气向来如此,提出的方案一旦被否决就脸色阴沉,整个纪家连同我一起遭殃。我答应下来,然而纪家并不感谢我救命之恩,结婚当天纪家一门老小全部缺席,反而是世交看他面子来了不少。
这两年予舟越来越忙,我多少看到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