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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兄妹骨科)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粥意
“哥哥,你硬了。”
她的动作生疏,明明有些害羞,但还是故作熟练地握着他上下滑动。
谭海僵硬着身体,不敢乱动,只是呼吸已经很明显地粗重了起来。
“哥哥,你会站在我这一边的,对吗?”
她的手中一边动作着,一边问他。
“哥哥,你不会抛弃我一个人走掉的,对不对?”
她用声音诱惑着他,用手中的行动控制着他。见他不回答,她停止了手里的动作,将手从他的阳具上撤了回来。
谭海本就咬牙强撑,见谭滢突然停止了对他的抚慰,他终于忍不住反客为主,翻过身压在了谭滢的身上。
“幺儿,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他吻住了谭滢,下身坚硬而滚烫的阳具在她的两腿之间摩擦,手也无师自通地罩上了妹妹微微隆起的胸脯,大拇指蹭着她小红豆一样挺立的乳尖,弄得谭滢止不住求饶。
“以后把窗户拉严实,不然被别人看到怎么办。”
谭海说。
其实他很早就想这样做了,就在她光着身子坐起来的时候。
她是他的妹妹。
他上一次对妹妹做了禽兽不如的事情,间接地导致了母亲的死亡。
这像是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在他的心上,让他一直以来都喘不过气。
他很久都不敢见谭滢,一方面是为了攒钱,另一方面也是怕见到妹妹情难自禁。
如果人生就是背着罪恶继续走下去。
如果她也愿意和自己在一起。
那么,一起下地狱又怎样?
谭海发梢的汗水滴落在谭滢的侧脸上,在妹妹的低喘和轻吟中,压抑了好几个月的欲望终于在妹妹的大腿上纾解出来。
精液的气味在小房间内弥漫,谭海看着妹妹带着迷蒙的双眼,紧紧地拥住了她,亲吻着她的眼睛。
“幺儿,哥哥永远站在你这边。”——
明明想早点快进到青春卷……没想到还是开了一次童车。诶。
我的键盘它有自己的想法……——
其实写这文的初衷是,我想给白夜行里的雪穗和亮司he。
妹妹的原型是唐泽雪穗,哥哥的原型是桐原亮司。
本文的名字就是恶徒,不要想着他们能有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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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兄妹骨科) 淤青
【淤青】
谭海先是用纸巾给谭滢擦干净了腿上的体液,之后又抱着她去浴室洗澡,顺手带上了谭滢的睡衣。
他倒了洗发水在手中,搓出泡泡之后给谭滢抹在头发上,手指带着温和的力度按摩着她的头皮。
谭滢其实已经困得没力气了,她的眼睛也带着困意,一双眉眼在花洒的水雾里像是从海底出来的美人鱼,用美貌来勾引路过的船员。
“幺儿。”
“嗯?”
“以后,不要用这种眼神看别人。”
谭滢笑起来,答应了他。
“我只会这样看哥哥。”
谭海刚给妹妹擦完身体,就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是父亲和奶奶关店回家了。
谭滢也听到了。
回到卧室需要经过客厅,刚好会撞上。
而如果在卫生间等着,一定会撞上进卫生间洗漱的父亲或是奶奶。
谭滢带了睡衣,而谭海什么都没带。
不能被他们看见。
谭滢和谭海对视了一眼,不用多说,也都从彼此的眼里得出了此地不宜久留的判断。
谭滢立即套上了睡衣,而谭海,把自己的膝盖朝着墙壁狠狠撞了下去。
谭滢扶着谭海出去的时候,果然引起了父亲和奶奶的注意。
“怎么了?”奶奶问。
“哥哥在浴室里摔倒了,我去扶他。”谭滢撩起了哥哥围在腰间的浴巾,把那一大片刚刚撞出来的淤青给奶奶看。
奶奶看了一眼就别开了眼。
她说,“你妹妹也大了,摔了就摔了,让女孩子家家进你的浴室扶你起来,像什么样子。”
她看着谭滢扶着谭海进房间,然后又加了一句:“谭滢,以前你还小,我不管你们,现在你们都有各自的房间,以后不要睡在一张床上了。”
谭滢乖乖地说好。
一进房间,他们急不可耐地拥吻了起来。
亲吻结束,谭滢用手小心触碰着哥哥的膝盖上的伤痕。
“哥哥,痛么?”
谭海揉了揉她的头发,笑了笑:“早就不痛了,幺儿,这点伤算不上什么。”
于是谭滢就拿了药酒过来,她把药酒倒在手上,像小时候一样给他把药酒揉进伤痕里,揉散淤青。
“要是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就好了。”
她把之前在床上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谭海靠自己赚的钱买了第一部手机,是那种很便宜的山寨手机,用来打电话和发短信是足够的。
他装上电话卡,然后给谭滢发了个短信。
【幺儿,是我。】
谭滢很快就回了他:【哥哥,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的?】
【之前看过一次你的手机,记住了号码】
【哥哥,我很想你。】
有了手机之后,即使谭海在住校,两兄妹也能经常联系。
他们经常在晚上打电话,各自交流着学习和生活。
谭滢好奇谭海是怎么赚钱的。
谭海说,在学校里面卖烟。
谭海的初中的学校是寄宿制,只有很少的同学能够周末出校,更多的同学家里签了全寄宿条约,只能在寒暑假才能出学校。
学校里有一个混混团伙,专门做这些全寄宿学生的生意。
主要是烟草生意。混混头子有一个开烟酒零售的亲戚,他从那里拿到货源。
他们按根卖,价格是外面的叁倍。
一开始谭海只是帮忙卖烟的。
他能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每个人需要什么名字的香烟,需要的数量和交易的地点。
从他手中的烟都是预定,从不多留,也没有书面记录,极大地减少了查宿舍时被发现的风险。
到后来,谭海很快地能够独自承包一栋宿舍楼的香烟供应。
在中学内售卖香烟是一个暴利行业。
赚的钱要分叁分之二给混混团伙。
即使是剩下的叁分之一的收入,也足够他在短短两个月之内就攒够买一部最新款的苹果手机的钱。
但是他并没有花钱买苹果手机,他只买了个几百块钱的山寨手机,剩下的钱全部攒起来,作为和谭滢的共同存款。
谭滢问他,“那你的学习呢,哥哥。我这次考试在班上考了第叁名。”
谭海就在电话那头温柔地笑了。
“幺儿,哥哥上次考了年纪第十。”
得益于他超强的记忆力,一旦起了努力学习的心思,他的成绩就不会差到哪里去。
谭海记得开许典礼上校长的讲话。校长说,读书是改变阶层最快捷的途径。
他的同学里,家境有好有差,他见过有同学的父母在街边挑着担子卖水果,也见过有同学每个周末都被豪车接送。
谭滢说过,她想过上更好的生活。
谭海会满足她的愿望。
在他对他们未来的设想里,他努力工作,让谭滢能买得起贵重的衣服,逛得起高级商场,去得起高级餐厅。
只是这些需要他很长时间的努力。
“幺儿,哥哥这次拿了一百块奖学金,周末回家带你吃好吃的。”
谭滢立即为他欢呼起来,在谭海看不见的地方笑眯了眼睛。
谭滢不知道的是,他同样也帮同学考试作弊。
每一次年级月考,他都在快交卷之前上厕所,在厕所的水箱里藏了手机,然后把选择题和填空题答案用短信群发送给混混团伙以及一些购买了作弊服务的人。
这是比香烟零售更加暴利的赚钱方式。
也更加危险。
谭海不想让妹妹知道这些。
谁能想到呢,这个记忆力超群,在老师眼中沉默寡言、温和听话的优等生,不但是个校园香烟贩卖团伙的骨干成员,更是个考试作弊的组织者。
谭滢想要社会地位,也许他很多年以后才能给她。
如果她想要金钱,他会想到更多的办法来满足她。
如果她不想要父亲和奶奶。
多花一些时间筹谋的话……那也不是不能实现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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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兄妹骨科) 同归
【同归】
正如谭海瞒着谭滢组织作弊一样,谭滢成绩的突飞猛进同样有着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
她在哥哥即将离开自己去中学的前一个夜晚,发誓不要再当一个没有脑子只有脸的花瓶。
纵然,当花瓶有着当花瓶的好处。
漂亮、温柔,而且还脑子不好用,很难让人产生提防的戒心。
可是谭滢却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谭滢成绩的上升,是从收到年级第一的情书开始的。
陈炎是常常出现在老师口中的聪明孩子,家境也不错,性格乐观大方,谭滢只在老师办公室见过他几次,当场就问了他几道题。
谭滢并不是第一次收到情书。
事实上,她从小学叁年级开始,就开始断断续续收到了情书。
谭滢位置坐在靠走廊的窗户边上那段时间,经常有高年级的学长,或者是隔壁班的男生来他们这层楼来偷看她。那之后她就像老师申请换了座位,理由是靠走廊的位置太吵。
她是个被别人一见钟情钟到习惯的人,她已经知道如何温和有礼貌地拒绝别人,同时也不会伤害到别人的自尊心。
她并没有像拒绝别人那样拒绝他。
谭滢告诉陈炎,我们先从朋友开始吧,我现在成绩不好,想把重心放在学习上。
就这样,年级第一每天午休时间和放学时间就来找谭滢,帮她补习功课,给她讲知识点和错题。
他们当然也被老师找过几次。
陈炎信誓旦旦地告诉老师,他们并没有早恋,他们只是学习伙伴的关系。
每次考试,谭滢的成绩进步了之后,陈炎就能得到牵手的许可。如果成绩进步特别大,谭滢还会给他一个拥抱。
除此之外,他们再没有更进一步。
在普通小学上学,让王小宝原本就一般的成绩下滑一大截。
在谭滢的刻意引导之下,王小宝对自己的父亲表达了对原来同学的怀念,以及想让谭滢去贵族学校的中学部读书的愿望。
害怕王小宝再来一次哭闹住院,王总答应了他。他要求谭滢以自己的成绩考入贵族学校,他可以负责谭滢所有的生活和学习费用。
在自己的努力和陈炎的帮助之下,谭滢最后以优秀的成绩从小学毕了业,成为了叁木私立学校的一名中学生。
出分的那个暑假, 谭滢为了感谢陈炎无偿的帮助,决定请他吃顿饭。
没想到刚出门,就被哥哥知道了。
他们吃的是韩式烤肉,席间哥哥一直在给她烤肉和夹菜,几乎没有看忐忑不安的陈炎一眼。
这顿饭结束之后,谭滢用非常抱歉的语气告诉陈炎:“对不起,我没有办法成为你的女朋友,我的哥哥不允许我早恋。而且……我们初中也不在一个学校。但是我还是很希望我们在上中学之后能够常常联系,我不会忘记你的,请你也不要忘记我。”
这是非常完美的措辞,几乎挑不出半点毛病。
眼前的男孩很明显是为了这一顿饭特意打扮了,他去理发店做了发型,也换上了一套新买的衣服和鞋子。他没想到谭滢的哥哥也会跟着来,也没想到自己半年多的努力最后只换得了这样的结果。
看着陈炎快要哭出来的眼睛,谭滢凑过去在他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
陈炎惊呆了。
谭滢温柔地对他笑了。
“陈炎同学,我把我的初吻给你了,再见。我希望你也不留遗憾。”
等陈炎沮丧地离开之后,谭滢心情很好地转身,看见了抄着手,靠着墙壁站着的哥哥。
谭滢知道谭海应该是看见了刚刚那一幕了,不然脸色不会这么难看。
“哥哥,我刚刚只是为了让他早点死心,毕竟人家帮了我这么久。”
她的手环住谭海的脖子,撒娇道。
上了中学的谭海营养够了,个子也猛窜,在此刻已经比谭滢高了一个头。
谭滢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强调着说:“哥哥,我只喜欢你。”
“你说你不会忘记他?”
“那都是骗他的,我马上就删掉他的手机号码。”
谭滢当着他的面拿出手机,将陈炎的联系方式删除了。
谭海把她拉到一条无人的巷子里,把她抵在墙上亲了好久,直亲得她喘不过气来,这才放过她的唇。
谭海牵着她的手在大街上闲逛,谭滢因为心虚,所以只顾着哄哥哥开心,连看路也顾不上。
等到华灯初上时,路边的景色越来越熟悉,谭滢这才发现谭海并没有直接带她回家,而是带她回了以前的那个老房子。
谭海用钥匙打开了门。
旧屋很旧没住人了,理应是落了很多灰尘的,可是在谭滢的入目之处,这里的东西却焕然一新。
谭滢看着眼前的旧屋,突然间失语。
原先蜕皮的斑驳墙面也已经重新粉刷成了干净的白墙,皮质崩裂的沙发已经重新换了一张新的皮面,掉漆的餐桌上铺了一层向日葵碎花的餐布,昏黄的日光灯重新换了灯管,使得灯光也明亮起来。大肚子的电视上罩了防尘罩,上下铺还在,床单和被罩都换成了同样的款式,被子折迭成整齐的方块。整个环境突然间有了家的温馨。
“哥哥……你……“
她其实有好多话想要问哥哥。
可是她被眼前的场面震撼了,只能紧紧攥着哥哥的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走到卧室门前,想要推一推门,没想到卧室门已经锁上了。
“那里什么都没有变。 “谭海说。
“幺儿,哥哥在学校攒了一万五千块钱,以后还会更多。“
谭滢掀开了电视机的防尘罩,脱了鞋坐到床上,谭海也上了床,谭滢窝进他的怀里。
他们像小时候那样安静地看电视。
“为什么不来哥哥的学校。“谭海问她。
“是爸爸让我报的叁木,他说王总会继续赞助我读书。“
“那王小宝呢。“
“我现在是他的家教老师,我教他学习。 “
谭海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去深究她话语里的真假。
他只是问她:“等一等哥哥,好不好,幺儿?“
谭滢转身,在他的下巴上落下一个很轻的吻,凝视谭海的眼睛,说:“哥哥,你有你的事情要做,我也有我的事情要做。有一个成语叫做‘殊途同归’,不管我做什么事情,我们最终都会去同样的目的地。“
谭海眼里的光暗了下来。
那一天,他们在童年时期的床上,像两条交尾的蛇一样纠缠,一直到深夜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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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兄妹骨科) 生日
【生日】
谭滢在十四岁那年收到了一份平生以来收到过的最贵重的生日礼物。
她在童年时期只收过来自哥哥的生日礼物。
那个时候他们陷在无望的贫穷里,哥哥去大街上捡塑料瓶子卖给废品回收站,攒下来的钱去买一瓶可乐和一枚发卡。
他们用捡来的打火机当作蜡烛,哥哥给她唱生日歌。谭滢许了愿望后吹熄打火机,喝第一口可乐,剩下的兄妹俩再小口小口地分着喝。
再大一点的时候,谭滢看着橱窗里的生日蛋糕移不开眼睛,白色的奶油和红色的草莓,还有黑色的巧克力,那些都是一看就很好吃,但是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谭海为了给她买蛋糕,偷拿了奶奶放在柜子里的钱。
他们点了蜡烛,做了所有代表着生日仪式感的事情,将六寸的小蛋糕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完。他们手牵手回家,刚进门,迎面而来的就是父亲的铜扣皮带和奶奶的鸡毛掸子。
在谭滢的五岁生日那天,八岁的谭海遭受了出生以来最严重的一场毒打。
从那以后,谭滢再也不过生日。
谭海在床上躺了两个月,甚至不需要向学校请假——因为他们都没有上户口。
之后全国人口普查,谭海和谭滢才得以在那一年读上了书。谭海在当年就读了一年级,谭滢年龄不够,读了学前班。
在学校里的时候,谭滢从来都不收别人的礼物。小孩子的生日礼物都是伴随着交换性质的,而谭滢并没有钱。
谭滢看着眼前的双层蛋糕。
是好利来的牌子,雪白鲜奶油上有粉色打褶子的花边,边上围了一圈巧克力的装饰品,表面上堆着草莓和水果。
蛋糕上插着两个数字蜡烛,一个是十一,一个是十四。
满十一岁的是王小宝,他过的是新历生日。
满十四岁的是谭滢,她的农历生日刚好和王小宝的生日撞在一起。
王总订了一个大饭店的包间,让自己的儿子和谭滢请各自的同学过来玩。
对于家境优渥的小孩子来说,举办生日party其实是很普通常见的事情。
包厢被布置成生日聚会的场景,墙上贴着happy birthday字样的充气袋,天花板上飘着五颜六色的氢气球。
王小宝邀请了七八个同学,他们在一起玩闹,看见谭滢这样的漂亮大姐姐,一个二个都问了好多问题,黏人得很。
谭滢并没有邀请同学。
这场生日会的主角并不是她,所以她只需要扮演着一个温柔可亲的姐姐角色就好。
灯光熄灭,蜡烛亮起。
生日快乐歌响起来的时候,谭滢和王小宝并排站在一起,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愿。
要许什么愿望呢。
谭滢睁开眼睛,看着王小宝烛光下的侧脸。
饱满的、天真的面容。
一张从来没有被欺负过的脸。
王小宝,你知不知道你的父亲对我做了什么?你除了最开始的那一句“我会保护你”之外,还有过什么实质性的举动吗?
在生日旋律和烛火之下,谭滢心中的恶意像是藤蔓一样滋长,最终许下了一个阴暗的、散发泥腥气的沼泽一样的愿望。
叁年来,谭滢最后悔的便是妄图当一只抢占鹊巢的斑鸠。
她从小到大都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她想靠着自己那一点点自以为是的聪明,通过王总和王小宝这条路,进入到中产阶级的视野里。
她那时,确实是被自己微弱的胜利冲昏了头脑。
却殊不知,自己却成为那只主动走进蛛丝网里的猎物。
她成功了吗?她确实是成功了。
谭滢以资助生的身份进了叁木私立学校,成绩优异,家世可怜,性格温柔,又有着一张无辜而美貌的脸。
她在学校有了拥趸,不乏暗恋者与追求者。
耳濡目染之下,谭滢清楚地知道了家庭背景在这样一所学校里的重要性。
她见识了香车宝马,见识了堆金积玉,就愈加无法正视那个不堪一击的原生家庭。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人性是很难掌控的东西,但如果你用金银去诱惑她,用富贵去侵蚀她,那么很容易就能捕获一只听话的猎物。
最开始察觉到这一点的是十二岁那年。
因为父亲和奶奶突然问她,如果王总想收她当干女儿,她愿不愿意。
自然是不愿意的。
那个明明有钱,但是穿着打扮像个下岗职工,明明家里有保养得崭新的奔驰,却只肯开旧大众的古怪酒槽鼻男人。
还曾经想要买她来满足自己的恋童癖好。
如果谭滢有脑子,就不会选择当他的干女儿。
可是她已经别无选择了。
所以她装出惊喜的样子,立即就答应了。
父亲和奶奶又得到了一份投资,立即将原本的小饭店重新装修,请了两个更好的厨师,把苍蝇馆子开成了一家有特色的餐厅。
在王总带谭滢出席了很多次中产、甚至上流阶层的宴会以后,谭滢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王总缺一个女儿。
一个美丽漂亮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儿。
这几年,他生意做得越大,所以就越需要一个女儿来托底。
更遑论,他唯一的儿子还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
如果他有一个女儿,他可以把女儿作为一种资源,来交换更多的资源,也可以为儿子的将来铺更好的路。
他已经不会再用带着性意味的男性凝视来看谭滢了。
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花瓶。
如果说在筒子楼里的生活,只是一脚踩进了泥潭,还有挣脱的可能性。
那么她如今,就是半截身体陷入泥沼中的人。
要么奋力挣扎爬到对岸,获得财富和自由。
要么沉沦在被控制和支配的沼泽里,与谭海永远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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